“朱雀美女的唱功非常好,《狂歌》也是國內搖滾巔峰,但還是輸了,這足以說明我們和國外搖滾還有很大差距。”

“這個猴子先生真是個逗比,他存心上去搗亂的吧?”

“猴子先生,求求你下來吧,別裝比了。”

眾人打趣。

臺上。

神秘歌手沒跟藍湛繼續囉嗦,淡淡道:“你先唱吧。”

藍湛搖頭,“不用,還是你先來吧。”

神秘歌手忍不住樂了,“我唱了之後,估計沒人願意聽你的歌了。”

藍湛笑道,“那可未必。”

說著退到了舞臺一角。

神秘歌手看著主持人,“我要唱《The Ki

g》!”

主持人當即讓後臺人員準備。

“嘖嘖,居然是這首歌,這可是邁克爾的三大神曲之一。”

“這首歌可比剛才那首牛比多了,當年可是一度登上了格萊美音樂榜前十。”

“不過演唱難度也非常大,如果英語不夠地道,很難唱出那股味道。”

“哈哈,確實,邁克爾的狼性唱法可不是誰都能模仿的。”

“這神秘歌手的英文很地道,應該在醜國生活過很多一段時間。而且以他剛才唱《My Love》的水平,應該能唱好這首歌。”

“猴子先生沒戲了,《The Ki

g》一出,已經宣判了他的死刑。”

“猴子先生本來就是上臺搞笑的,我估計他是白潔團隊請來的救兵。”

現在很多人都相信了神秘歌手的話,白潔就是一個團隊。

現場。

神秘歌手的歌聲響起,如同一匹狼,野性十足。

即便是現場的書友,體內的熱血也在沸騰。

這就是搖滾的魅力!

儘管很多人聽不懂英文,但那勁爆的旋律卻依然令人震撼。

邁克爾的歌很難唱,但是神秘歌手完美的駕馭了他的歌。

即便不如邁克爾,但絕對是翻唱裡面最強的存在之一了。

“這人是誰,我大概能猜到了。”

“我也猜到了,娛樂圈模仿邁克爾最像的人,非他莫屬。”

“奇怪,他這樣的樂壇大佬,他為什麼會來現場戳穿盛世文學?”

很多人不解。

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