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特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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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在對此耿耿於懷。
“重點呢?”莫雲晚敲了敲桌子。
“然後我後來去查了案件時間,大概就在那個比賽的五天前。那幾天下午和晚上我都陪著那些打了雞血的傢伙在打找朋友約的模擬訓練賽。和那起案件的死亡推定時間相當相近。”陸遙斬釘截鐵,“所以我才推斷,於宣儀並沒有真正犯案的可能性。她是需要一直開麥的指揮,聲音和操作都難以造假——但相應的,我也缺少有關的對局記錄,不能用實際手段排除偽造的可能性。雖然當時的案子有一個沒發現兇手但存在的推論,但我看了現場的資料,也認為死亡時間應當不存在偽造的可能。”
顯然,在產生第一直覺以後,陸遙自己也在沒有告知同伴的情況下進行了一番調查和研究。但還是由於不能成為“決定性的證據”,才選擇在這個情境下不必多說的自我結論。
陸遙袒露一個設想——於宣儀不是黎明,但她確實表現出一定程度與黎明相關的地方,這樣是不是可以把時間和地點相近的雙屍案件和劇場案聯絡在一起,既然第一起案件的另一位兇手很可能對黎明有其他目擊的情況,也可能因為這件事將伊唯誤認為黎明,才有了劇場案的發生。也就是說,於宣儀和黎明存在一定程度的共同點,讓兇手把兩人聯絡在了一起。而根據陸遙不負責任的推斷,預告函的遣詞造句和把警官的位置安排在“黎明”的身邊的舉動代表兇手其實不希望心目中的黎明遭到無端罪名的誣陷,留下不在場證明的餘地,但案件時間的設計又代表這位兇手希望對犯罪嫌疑人的掌握停留在於宣儀的身上。這兩種設計是有些矛盾的,但說得通,代表犯人既想讓警官調查這位莫須有的黎明,又不想讓她承擔多餘的罪責。這種態度是矛盾而合理的——因為這位兇手對黎明持有相當程度的同情和狂熱,但又一定程度上希望她踉蹌入獄。
梁安贊同了這個結論,同時出言詢問陸遙內心的壁障。暴露梁江分頭行動的另一個目的,讓梁安親自解決陸遙這一層心理障礙。
說開以後,陸遙問於宣儀最近是否有什麼其他的異常事件,於宣儀覺得奇怪,還調侃反問陸遙是不是覺得她是多災多難的體質。但放下電話以後,又想起了自己那個奇怪的夢境,百思不得其解。
至此,雙屍案和劇院案告一段落。出現多個調查方向和剩餘的疑點。
“那有關於你最新的推論。你又是怎麼得出來的?”
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相貌——這是陸遙個人給出的答案。
黎明或許和於宣儀長相相似,以致於她被錯認為一系列案件的兇手,被擺到了檯面上。
“我承認,於宣儀的很多特徵都和黎明表現出來的特徵有共同點。”陸遙眯了眯眼,“這是讓我非常意外的發現,因為我從一開始感性的角度就並不覺得那個熱衷於和我討論黎明案件的人是黎明本人。在這個基礎上,我覺得這些相似並不是巧合。”
當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選項,剩下的也許顯得更為誇張,但比起“不可能”,還是會成為最後的那一個誇張的答案。
長相相似,性情相似,連天生的“技能加點”都非常相像。
“親緣關係。”
梁安替她作答,同時有些感慨。
但作為從不會讓自己毫無準備的人,陸遙也並沒有止步於此。
“於宣儀天性淡泊,總共只有一個同居的室友在身旁,但也不喜歡向人傾訴或者表露情感。平常的個性甚至堪稱孤僻,在資料上又是獨生子女。但這樣的人,卻會在遊戲中主動的組織隊伍,擁有一定的社交能力。我仔細回想後發現,這是有些不符合常理的。”
一個人喜好孤獨,卻異常善於社交。這是何等奇特的搭配?
她依舊與眾不同。
“我調查了於宣儀的背景,廢了點功夫調查了一些她家鄉所屬地的網上資料,找到了一個留檔的證明檔案。她是孤兒院裡出來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