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不足,我覺得是很致命的:

本書對於心理活動的描寫太少太少了,直接導致行文特別乾澀,缺乏代入感,給讀者造成了一種主角、配角全是工具人,一切都為了推進劇情和介紹設定的感覺。

具體來說:

在寫每一章的時候,我過多地從作者的角度去考慮這一章該寫什麼,該介紹什麼新設定或者是留下什麼伏筆了。真正地做法是,從主角的角度去寫他會做什麼、想什麼,用內心獨白的方式,去引導主角觸發接下來的內容,讓劇情和設定顯得更自然。

兩種截然不同的寫作角度,會導致兩種差別巨大的閱讀體驗:

以作者的視角去寫劇情,是作者在和讀者對話,前者拿著勺子硬塞設定和劇情,後者只能張著嘴被動地填塞劇情內容..

以男主和配角的視角去寫劇情,那就是角色在與讀者對話,代入感一下子就提升上來了。

這個缺點必須在下本書改掉,既是為了讀者體驗,也是為了更好地水字數..

本書第五個不足的地方同樣致命,那就是爽點很少很少。

這跟我的網路創作經驗不足有直接關係。

我作為讀者去閱讀網路的時候,只會感覺這段劇情很爽、很過癮,但極少地去思考問什麼會這樣,作者做了什麼。

所以,在正式創作網路的時候,我就發現自己在創造爽點方面是個小菜鳥,除了把劇情寫連貫,讓詞句通順以外,幾乎做不出任何能夠提升閱讀效果的舉措。

意識到自己存在這個問題之後,我把自己看過的、覺得很不錯的書都翻出來重新看了一遍。

每當心裡產生“哎呦,這段寫得可以”的想法時,就會加個書籤或者截圖,把這段劇情摘下來仔細揣摩、學習,找到其中讓人倍感舒爽的緣由。

爽點的構建易入門,難精通。

我自己總結起來一共是以下幾點:

一是通俗化。

越通俗,就意味著面向的讀者群體更加廣泛。同樣百分比的閱讀留存率,更通俗的會因為讀者群體更大而獲得更多的追讀。

為了做到通俗,很多需要一定知識積累才能看懂的科學理論、神秘學理論,就必須要從書的設定中排除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大眾都能接觸到的東西。

這些源自大眾的東西,一旦在閱讀群體裡面產生共鳴,就自然會形成爽點。

第二點是人物形象的呈現和塑造速度一定要快。

一個配角級別的人物登場後,必須在300字內把他的人物特點,透過旁白、對話、動作或神態描寫刻畫出來,給讀者留下足夠深的印象。

像是嚴肅文學裡,用小半本書去深入刻畫某個配角的形象的做法,是不能用到網路裡的,會直接導致的節奏拖沓,讓讀者犯困。

一本節奏明快的,其節奏就是爽點。

第三點,如果把筆力投入多寡當作衡量標準的話,最廉價的寫梗方式是丟擲特定領域的梗。

用在社交媒體上傳播的網路梗,或者是特定群體知曉的圈內梗來快速製造爽點,引起讀者釋出本章說討論,是最省心省力的。

這麼做的難點在於梗的積累。

第四,比拋梗稍微貴一點,需要多耗費一些筆墨的爽點是塑造逗逼配角。

例如,腦部主角所作所為的反派,自己說服自己喜歡上男主的女配,幫助主角出醜頂包的男配等等。

第五種爽點是劇情衝突。

比如一個與女主人長得很像的女僕人殺死了自己的女主人,並假裝成女主人與男主人生活。男主人發現這一真相後,選擇幫助女僕埋藏屍體和線索。兩人開開心心地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只有家裡的貓才知道,男主人其實也早就被酷似自己的男僕給替代了。

諸如此類的劇情衝突,需要花費不少的筆力進行劇情鋪墊和人物刻畫,而且爽點的呈現週期比較長,筆力不夠的作者很可能會寫崩,讀者也會因為爽點呈現不夠密集而選擇攢一攢章節或者是棄坑。

通常來說,能夠寫出劇情衝突的作者是網路裡的三流作者,能寫出逗逼配角的是二流作者,而能每章都拋梗製造爽點的就是一流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