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梁伯(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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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
一名警察攤開檔案夾,坐到楊銘對面,一邊記錄一邊問道:“你去兒童遊樂園做什麼?”
楊銘攤攤手,道:“約會啦。”
警察啪的一下合上檔案,沉聲道:“約會你們去兒童遊樂園?”
楊銘反問道:“不去遊樂園去哪裡,難道去開房?”
“給我嚴肅點,被害者張東強背部中刀,是不是你乾的?”警察質問道。
“我抗議!”嶽詠琪說道:“警官同志,請注意你的態度,我的當事人只是過來配合調查,沒有必要回答你的無理提問。”
“最煩跟律師打交道了。”這人小聲嘀咕了一句,聲音平緩地問道:“那好,我再重新問一遍,被害人張東強背部中刀,你有沒有看見是誰幹的?”
“沒看見。”楊銘道。
警察道:“真的沒看見?張東強被殺時你就在現場,擁有重大的嫌疑,我勸還是老實交代的好?”
“當時你們的人也在場,是不是你們也有嫌疑?”楊銘道:“你們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直接來抓我,沒有證據的話就是誹謗。問完了嗎?問完了我還要回家睡覺。”
“你別太放肆。”警察道。
“好了,讓他們走吧。”這時候陳軍走了過來。
“隊長,張東強被殺時就他們幾個離得最近,除了他還能是誰?”這名警察有些憤憤地說道。
“警官,請注意你的言辭。你的話已經對我的當事人構成名譽上的傷害,我保留訴訟的權力。”嶽詠琪義正言辭地道。
“要不要上訴是你的自由。”陳軍無所謂地道:“現在你們可以走了。”
楊銘伸出手來,道:“那就多謝陳警官了。”
陳軍跟他握了下手,湊近他小聲說道:“耀天使,我遲早會把你抓住的。”
“耀天使?什麼耀天使?陳隊長也喜歡看西方神話嗎。”楊銘哈哈地笑了一聲,然後又小聲地說道:“我如果是耀天使的話,那你不就是熾天使了。”
陳軍的瞳孔不由一縮。
“再見。”楊銘拍拍他的肩膀,往警廳外走去。
待他們走後,一名警察拍桌子道:“敢在我們眼皮底下殺人,實在太無法無天了。陳隊,為什麼不把他抓起來。”
“抓人?沒有證據怎麼抓?”陳軍反問道:“餐刀上沒有他的指紋,你們也沒有人看到他是怎麼動手的,怎麼抓人?”
“那就讓他這麼逍遙法外。”一名警察道。
“不然怎麼樣,想抓人就去給我找證據。”陳軍道。
出了警察局,鱷佬湊了過來,笑道:“阿銘,還是你出手利索,不如跟著我幹吧,五五分賬怎麼樣。”
小富道:“為什麼他是五五分賬,到我這就是三七分賬。”
鱷佬叫道:“你還說,這麼一點小事都搞不定,還怎麼跟我去幹大買賣。”
楊銘提醒道:“伯父還是先去找介紹人拿錢再說。”
“哎,對,阿銘不說我都忘了,得趕快找他拿錢才行。”鱷佬立刻掏出手機往人少的地方走去。
“阿銘,那咱們現在……”嶽詠琪道。
話沒說完,她的電話就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