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在問她嗎?

發錯人了吧。

“人呢?”

搞什麼?真的是發給她的?又請她吃飯?

“您實在太客氣了,幫助我們把專案的著作權要回來,應該是我們感謝您才對,怎麼好叫您請我們吃飯……”

“事先和你們說過的,和靈感的原合同款項不變,沒有額外的錢撥給你們。”

原來是這個意思。那為什麼不叫上林零啊?

這話沈凝不好開口提,讓人家請吃飯兩次已經挺過分了,難道還去問他能不能加雙筷子?

“你回頭把林零在公司樓下的郵箱號碼報給我,你的也一起發過來。”

嗯?還有禮物?她們倆都有?

那她再被請吃飯是不是不太合適?

“工作時間以外,我只處理工作之外的事情。”

趙瑾瑜緊接著又發過來一條訊息。

所以說,籤合同是工作行為,不得已放在下班之後;帶沈凝吃飯不屬於工作行為,是趙瑾瑜自己的事情?這都哪跟哪啊?

沈凝有點把自己繞暈了。趙瑾瑜怕不是有錢燒的慌。

也難保不是為了給自己的其他專案物色策劃方面的備用人選。

比起直接跟趙瑾瑜對著幹,沈凝還是覺得後面給趙瑾瑜回贈禮物或者回請吃飯比較靠譜。

下班之後,林零和沈凝走到公司樓下的咖啡廳門口。

剛準備分頭行動,林零往咖啡廳裡一瞥,差點驚掉了下巴。

那不是管津文嗎?!

趙總她也在公司裡見到過。

這兩個人怎麼站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