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因始於心 第十九章(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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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興朝,平民是不能攜帶武器的,但甲士是例外。律法規定,甲士可以佩戴武器,並且擁有免除軍役的權利。
聞悟對於刀槍劍戟沒什麼興趣,看重的是弓弩。在大興朝,武器都是管制的,雖說你揣個小刀或者家裡藏些大刀長劍啥的,只要不是招搖過市,別人也不會理你,但是弓弩卻不一樣。所有遠端類武器都屬於禁制武器,私藏是大罪。另外,民間的弓弩等遠端武器還有射程的限制,比如弩五十步,弓百步,超過這個殺傷範圍,統一都被視為危險物品。
至於免除軍役,其實對聞悟沒什麼用,不說現在了,他以前就可以去考文生,文生不用服役。當然,不用服役不代表不用打仗,甲士有這麼多好處,自然也有義務。登記在冊的甲士,將被視為自願服從軍務處的徵調,直到至少完成一次調令或年齡超過50歲之後才可卸甲從民。換句話說,如果有需要,軍務處可以隨時徵召甲士入伍丟上戰場。
這其實算是一種軍隊下放。將士兵以另一種形式歸散民間,既節省開支,又保證戰鬥力,還能補充勞力,可謂一舉三得。
當然了,聞悟對此並不關心,也不擔心。因為大興朝已有數十年沒有對外用兵,現在連軍隊都閒著,哪還有閒情徵調甲士。
從西街出來,他又去了一趟鐵匠鋪,買了兩把匕首。鐵匠鋪的老闆見他年輕,提了兩成價,聞悟爽快地付錢成交了。
在街口,聞悟又朝北面看了看。因為不做早市,所以小酒肆才剛開門,不見阿漢,只有酒二孃一個人在收拾桌凳。他猶豫了一下,走了過去。
“阿姆。”
“嗯?”酒二孃抬首,頓時笑了,“哎,聞悟,你怎麼來了?”
“買些東西,過來看看。”
聞悟看著她,心情複雜。此時的酒二孃,一如記憶裡的那般鮮明,笑得真誠,眉宇間帶著喜色,透著真心的開心。
酒二孃卻不知他心裡在想什麼,高興地招呼道:“買什麼?來,坐,唉,你吃過早飯了嗎?”
“吃過了。”聞悟左右看看,“阿漢呢?”
“誰知道他,一大早又跑不知道哪去了。”酒二孃一說就有些惱火,“嗐,真是不讓人省心。”
“呵。”
“你先坐嘛,沒準那混小子一會兒就回來了。”酒二孃笑著,發自內心的熱情:“我去給你拿點吃的,你一邊吃一邊等……”
“阿姆。”
“啊?”
“你……”從過來到現在,聞悟想了許多遍,好幾次想要說些什麼,卻又無法開口。面對著酒二孃疑惑的目光,他猶豫著,最終還是稍稍低下頭,“你,不要累著了。”
“嘿,怎麼……”
“阿姆,我還有事,我先走了。”說著,聞悟掉頭就走。
“哎,哎,聞悟,聞悟——”
酒二孃一時愣住,接著叫喊幾句,卻見聞悟頭都不回,不禁有些茫然。她滿頭的問號,想著是不是說錯了什麼,久久難以釋懷。
她卻不知,此時的聞悟更難受。
該怎麼說呢?
聞悟只有苦笑。難道直接跟她說,是佈德害死了任二?過去十多年的事情,無憑無據,拿什麼來證明?告訴她,那是做夢的時候聽見的,然後做夢的時候,佈德還會殺死你,然後殺死阿漢,接著燒掉酒屋……怕不是會當作中了邪。
或許,什麼都不做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