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回 撤軍院復歸統一 開國會再造共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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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告開會,並致開會詞。
(五)大總統暨國務員致頌詞。
(六)贊禮員報告向國旗行三鞠躬禮,在場者鹹行禮如儀。
(七)**宣告開會式禮成詞。
(八)**宣告大總統宣誓。
(九)大總統宣誓奏樂。
(十)**宣告退席。
(十一)攝影散會。
是日,參議院議員,共到一百三十八人,眾議院議員,共到三百十八人。參議院中,仍由王家襄、王正廷為正副議長,眾議院中,仍由湯化龍、陳國祥為正副議長,臨時公推王家襄為**。黎總統及國務總理兼陸軍總長段祺瑞,財政總長兼外交總長陳**,交通總長兼內務總長許世英,教育總長範源濂,農商總長張國淦,海軍總長程璧光,同時蒞會。黎總統依照民國二年公佈之大總統選舉法第四條,鄭重宣誓。誓雲:
餘以至誠遵守憲法,執行大總統之職務。誓畢,全體歡呼,連稱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國會萬歲,中華民國大總統萬歲。睹群情之雀躍,復旦重光;瞻勝令之鸞旗,共和無恙。觀者如堵,望慰雲霓;國是再安,心傾中外。燕雲之氣象又新,鯨海之波濤不沸。
是謂國會開幕的第二次,就是民國再造的第一日。極力表揚,隱寓厚望。午後同拍一影,然後散會。政府即改定公文程式,並停止覲見大總統禮,另訂覲見禮八條,由國務院呈准施行,所有謁見禮如下:
(一)特任簡任各職之晉見大總統,均用謁見禮。
(二)謁見員詣大總統府時,須先向承宣司遞職名柬,柬用大名片,居中直行寫職銜及姓名,背面並寫姓名履歷,由承宣官入啟,俟大總統臨延見室,再行匯入。
(三)謁見員入延見室,應向大總統行一鞠躬禮。
大總統延坐詢答畢,謁見員興辭,行一鞠躬禮退出。
(四)謁見均用常私服,但初次晉見者,須著燕尾服,曾得勳章者,並佩帶勳章。
(五)大總統傳見,及因公請見,或介紹請見者,均用謁見禮。
(六)薦任職以下,除大總統傳見者外,均無庸謁見。
(七)滿王公世爵,及蒙、回、藏汗王公等之晉見者,均用謁見禮。
(八)凡謁見員預請示期,或臨時請期,經大總統定期或改期,或派代見,或免謁見,承宣司均應隨時通知謁見員。
至若公文程式,亦從簡單,分作十三項類別,一是大總統令,二是國務院令,三是各部院令,四是任命狀,五是委任令,六是訓令,七是指令,八是佈告,九是諮,十是諮呈,十一是呈,十二是公函,十三是批。大致仿民國元年定例,與袁氏後改的程式,繁簡不同,無非是懲戒帝制,規復共和的用意。就是參議院中,亦照舊《約法》辦理,於八月十四日開議各案,黎總統便提出國務總理,諮請同意,兩院接到來諮,免不得有一番手續了。正是:
元首有心籌總軸,議員依樣畫葫蘆。
欲知兩院是否同意,請至下回看明。
軍務院撤銷,南北始歸統一,兩院重行開會,民國乃見中興,當時海內人士,喁喁望治,交頌黎、段功德,黎以長厚稱,段以勤練著,未始非足與有為者。但帝制派之罪魁,不聞捕戮,龍、李兩人之互哄,未別是非,中央之目的在苟安,外省之目的在自固,蓋猶是過渡時代,非致治時代也。如病癰然,不去其釀毒之源,但塞其流毒之口,將來必有潰決之一日。識者於黎、段當國,再造共和之日,蓋已料其有初鮮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