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無罪?不,我舉報!(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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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殺人。”
王謙仍然不肯承認自己殺人。
而此時,最後的追訴時效也已經到了時間。
一切都停止了。
這場十年的拉鋸戰,也因為到了最後的時效,導致王謙無罪!
諷刺!
極大的諷刺!
所有人腦袋都嗡鳴了一聲!
從幾天前的開始重新調查這起案子,刑警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且借調了不少其他地區的幹警來協助,就是為了早日偵破這幾起案件!
隨著越來越多的證據浮出水面,形勢也一片大好。
很多刑警也覺得,這耽擱了十年的案子,或許就要見到黎明的曙光了!
但是錯了!
大錯特錯!
從頭到尾,他們找到了崔玉華的屍骨。
找到了重要的酒瓶!
找到了重要的藏身地點!
甚至王謙幾次金蟬脫殼,他們都把他抓了回來!
可是呢?
結果呢?
又怎麼樣呢?
追訴時效終止前,卻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形成不了完整的證據鏈來證明王謙有罪!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王謙,逃脫了這一次法律的制裁!
逃脫了十年的束縛!
沒辦法把他繩之以法了!
王謙殺了兩個人,親手策劃的綁架!
他們在場的刑警心知肚明,兇手,就是凳子上正在咧嘴大笑的這個傢伙!
但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缺少關鍵的證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