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發現的那一枚指紋很快就送入到了指紋庫裡進行比對。

不對遺憾的是,指紋庫中,並沒有和這枚指紋匹配的指紋。

這一下,讓剛發現的線索直接斷開。

不過為了能徹查這個案件,刑警隊再一次加大了排查範圍,加大了排查力度。

不過三天過去了,包括監獄,看守所在內的所有人,指紋都重新採集了一遍,依舊沒有發現。

“這他媽指紋都發現了,人還能找不到?”

王虎罵了一句,“繼續擴大範圍,給我找!”

而這些,李奕銘幫不上什麼忙,他皺著眉頭緊緊思索著。

指紋是全國聯網的,不可能查不到才對。

如果查不到,那麼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指紋並沒有錄入到系統當中。

人這一生,指紋是一直隨身攜帶的。

怎麼才能巧妙的逃過這一劫呢?

半晌後,他腦袋突然蹦出來了一個想法。

而為了驗證這個想法,他上網特意查了一下資料。

果然,和他想象的是一樣的!

確認無誤後,李奕銘為了尋找線索,再一次進入檔案室中。

刑警隊的檔案室,比他們所裡的大了不少。

包括最近十多年之內的一些記載材料什麼的,應有盡有。

李奕銘走到報紙架前,開始尋找案發當年的報紙。

很快,就找到了十年前的報紙。

只不過,報紙的種類太過於繁雜,他足足翻了一上午,也沒找到他想要的東西!

基本刊登的都是幾個大案子,比如什麼兒童拐賣案,兇手至今仍在逃竄之類的。

李奕銘隨意掃了一眼,繼續尋找。

在下午的時候,終於發現了線索!

在沈城日報上,赫然刊登著一起失火案!

而其他幾版報紙上也刊登了這則新聞。

“沈城一小區夜間突然失火!”

“無名英雄,火場救人,不圖名利!”

這一條報道,吸引了李奕銘的關注,於是他連忙順著看了下去。

報紙下方,一個黑白照片刊登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