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聯邦,很多東西都是犯法的,但也有很多東西看起來像是犯法,但卻是不犯法的。

嗯,就是把犯法的東西變成法律,然後再換個名字,它就名正言順了。

比如那邊的市長、州長、各種長搞競選的時候,候選人要有自己的口號,表示自己當選以後要做什麼事,然後還要給自己貼上某個群體的buff,表示大家都是自己人,讓某個群體投票給自己。

但是隻有這些還不行,因為你得把這些東西宣傳出去,儘量的讓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你必須拿出舉辦演唱會或粉絲見面會的架勢來。

演唱會和粉絲見面會可沒有那麼好舉辦,雖說現在有便捷的網路社交平臺,你可以直接在網路上跟粉絲們互動,但線下的見面依然很重要。

要舉辦這種東西,你肯定要花錢,而且不是說在一個廣場舉辦一次就夠了,你選要選市長,整座城市的各個街區得轉轉吧?

要選州長的話,這個州的各個城市得轉轉吧?

你要選大統領的話,那些鐵桿的州肯定要轉轉,而那些搖擺州也得爭取一下,更要加大力度的“演出”。

這麼多錢從哪來?

競選資金。

競選資金是政治捐款的一種,是正大光明的由廣大的選民捐給競選人用於競選活動的錢。

這些錢都是小額為主,畢竟一般人能有多少錢,而且還是捐出來的錢?

為了保證這些錢的公開透明和公平性,自由聯邦的法律對這些錢進行了嚴格的要求,要專有賬戶,轉款專用,還要上交賬目隨時備查。

說白了,這些錢都是清白的表面上的錢。

可還是那句話,一般人能有多少錢?

所以真正的正經錢都寥寥無幾,連給飛機加個油都不夠。

可是自由聯邦那麼大,競選要花那麼多錢,錢從哪裡來?

所以眾人就不約而同地鑽法律的空子……也不對,應該是專門修改出來的適用法律。

甚至有的就不是在競選前支付的錢,而是為了避嫌就等到下臺了再用別的手段支付,比如下臺後買他的自傳。

一個政客的自傳有什麼好看的?

無非就是政治上的那些東西。

可是這些寫自傳的統統都能靠賣自傳大掙一筆。

這種錢,就叫政治獻金。

願意掏政治獻金的人都很少,但是架不住這些人有錢,一個大戶就能趕的上多少萬人了。

但是這筆錢就那麼好拿嗎,你憑什麼拿別人的錢?

拿了人家的錢就要給人家辦人家的事。

而且這個過程完全是私密的,無關者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誰出了多少錢,也不知道候選人當選之後簽署的對應政策是為誰制定的。

那你說這是不是腐敗?

人家正大光明的願意花錢買我的自傳你管的著嗎?

你能找到我專門為他制定政策的證據嗎?

不能吧。

不能,那我就不是腐敗!

李未來這個就更不是腐敗了,因為他不用德尼茲當了登月宇航員之後給他制定有利政策。

當然,宇航員也沒那個本事,就是以後憑藉登月宇航員的資歷從政當了宇航局的局長也沒這個本事。

宇航局的局長頂多想著跟繁星這邊的航天產業搞搞合作,但這條路早就被自由聯邦自己的法律給堵死了。

所以李未來資助德尼茲當登月宇航員是非常無私的、純粹的、高尚的,德尼茲本人都不知道他給了資助。

這貨只是感覺自己最近的網路資源意外的好,好像上了什麼推薦一樣,支援自己的人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