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奸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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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才是人生啊...
這四個人肯定會回來,這一點毋庸置疑,去黑暗森林的冒險者那麼多,組隊的他也見過不少,但今天還是第一次見到一個隊的四個人全都有主角光環的。
這要是再回不來,那誰能回得來?
科林又在店門口躺了一下午,一直到傍晚才大家都打烊的時候才把躺椅搬回去,從櫃檯底下拿出一個包裹背在身後,關上門,慢悠悠的晃出村子,朝西邊的山坡走去。
大概一個多小時左右,他來到了一個山溝裡,把來的路上撿的枯樹枝堆在一起,點著,待火燒大了以後才把包裹開啟,把裡面的魔狼糞倒在了火堆裡。
一股濃煙升起,飄了好高,不過因為火堆很小,所以這股煙很細,再加上這會兒天色已晚,普通人很難注意到,就算注意到了也不會想太多,這年頭到處都有野外露營的人,點個篝火再正常不過了。
看著黑煙嫋嫋升起,科林又把包裹收好,重新往村子的方向走去。
這就是他跟波波商量的訊號,特定的位置,在傍晚這個不容易引起人注意的時間點火,龍的視力非常好,看到這股黑煙之後,波波就會把自己珍藏的那些金幣找地方藏好,然後離開自己的巢穴,飛到那個臨時住所去。
明天中午,科林再給他送飯。
這一套流程已經執行過幾十次了,一人一龍早已熟練無比,一點岔子都不會出。
“科林!你總算回來了!我等了你一下午!”
剛回到村子,科林就聽到了兒時夥伴的喊聲,那是盧卡斯,跟科林同歲,從小一起長大,不過盧卡斯的運氣很好,很小的時候就顯露出了成為一名優秀弓箭手的天賦,現在已經是5級射手了,在附近萊茵聯邦的一個軍營裡給將軍當親衛,一個月才回來探親一次。
“你回來啦!”科林見到他也很高興,兩人擁抱了一下,便朝村裡唯一的那家酒吧走去,每一次盧卡斯回來都要拉著科林醉一場不可。
走進酒吧,跟正忙著的尼婭打了個招呼,二人隨便找了張桌子坐下,然後盧卡斯就滔滔不絕的講起了這一個月的經歷。
“我們將軍越來越看重我了,最近又新交了我一套武技,還說我有可能在25歲之前達到6級,到時候他就讓我去做一個分隊長!”
“半個月前將軍帶著我們進黑暗森林狩獵,打了好多魔狼皮,還遇到一隻魔狼王!你不知道有多兇險!將軍為了鍛鍊我,讓我一個人上!當時我...”
聽著好友絮絮叨叨的吹噓自己的英勇事蹟,科林微笑著喝著杯子裡的麥芽酒,在這個村子裡只有這一種酒,1個銅幣一杯,沒什麼勁,不過喝多了也能醉人。
作為20歲了還只是個2級戰士的科林來說,盧卡斯說的這些事情平時也只能從小說裡看到了,別說魔狼王,隨便一隻魔狼他也打不過。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命運吧,兩人明明是同歲,從小一起練武,一起長大,可是差距卻越來越大...
在這個世界,有的人天生就有當主角的命,比如盧卡斯,科林在十歲剛剛覺醒能力的那天,第一個看到的就是盧卡斯頭頂的主角光環。
可有的人天生就只能當個配角,比如科林自己,他很多年前就已經無數次確認過了,自己頭頂上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