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這是你們逼我的(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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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上,曹律師威嚴地推了推眼鏡,附和道:“沒錯,我們這是合情合法的追債,根據我的當事人陳述,欠債人的家屬一直處於失聯狀態,為了我當事人的利益,我們只能在今天來和你們協商。如果你們有意見,大可以報警,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
林傑見他們說得理直氣壯,不再吭聲,而是走過來,將那張欠條的影印件抽過去看,上面果然簽著趙瑞兒的名字,欠條上寫著:
“趙瑞兒向時大海借玉枕一個,玉如意一枚,市價,玉枕125萬,玉如意25萬。如有損毀,照價賠償。借物人:趙瑞兒,身份證……”
外加手印。
時亮挺意外在趙瑞兒的喪禮上居然遇上了一個紅透半邊天的歌星。
他想了又想,想不明白這是怎麼一個情況。
眼見得這林傑理虧,不再囂張地大叫,他心下很是得意,跟著走了過來,指著兩張照片,刻意強調了一句:
“林先生,我瞧你手上戴著黑臂章,想來你是趙家的什麼親戚。大家都是文明人,文明人就該有文明人的做事方法。
“我讓人查過的,這兩件東西,現在價值是500萬。這個估值是古董專家說的,絕對摻不了假……今天,我們來此,是正式通知趙家後人,要麼還東西,要麼賠錢,沒有要鬧的意思……”
林傑想了想,500萬,不算多,他可以給老大自掏腰包,省得他們進去擾了老大的清靜。
“行,這500萬,我來給付。拿了500萬,你們馬上給我滾蛋……”
時亮愣了愣。
這人是瘋了嗎?
500萬啊?
他說付就付?
這個歌星和時卿是什麼關係啊?
也是金主?
時卿居然能和歌星玩姐弟戀?
這怎麼可能啊……
“林傑哥,你和我姐很熟嗎?”
時韻也驚到了,小心地打量著:
“你不會是被她的美貌迷了眼吧,林傑哥,時卿最會裝模作樣,最擅長玩弄別人感情了,你可千萬別被她給欺騙了啊……”
林傑頓著沉下臉喝了過來:“閉嘴,動不動就往人家臉上抹黑,這是親姐妹該有的行為?小蔚,你馬上給後援團的會長打個電話。運營組第三組組長時韻在外德行敗壞,革了其組長的職務,立刻生效……”
時韻一聽,氣得要吐血,粉了那麼多年的哥哥,完全不怕會因為這件事得罪鐵粉,居然直接把她掃地出會,真是要氣死她了——這三年,她白白為他花了這麼多錢。
當年,時韻之所以會粉林傑,原因之一:林傑的歌好聽;原因之二,在林傑後援團擔任職務的鐵粉,會有驚人的福利,其中有一項就是:所有有職務的鐵粉,可以和歌神一起拍新歌的MV。
三年前,林傑給過這樣一個福利,所有後援團的帶職鐵粉,共七位,因為和林傑拍了新歌《愛情進行曲》後,有兩個進了影視圈,其他五個都建立了個人的公眾號,擁有了自己的時尚圈,她們號召著林粉們一起支援歌神。
三年後,林傑準備在自己生日那天,再給鐵粉們這麼大一項福利——只要被選進去的鐵粉,都會有不錯的發展。
時韻花了三年時間,費了不少錢,才得到第三組組長這個職務的,之前得知透過稽核,可以和歌神近距離拍影片,她可是高興地幾乎飛上天去了。
現在呢,卻被歌神生生剝奪了資格,她如何能不生氣?
時夫人知道女兒為了當這個什麼“組長”,費了不少心力和財力,眼見得情況起了這麼大的變化,頓時不買賬了,過來指著林傑就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