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有人證明(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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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猜測,也無可厚非。
“脫什麼罪,抬什麼舉?卿卿就是我們餐廳的老闆。我是這裡的掌廚,我認得卿卿快七年了,我可以證明,卿卿就是我們的老闆。”
“對,我是這裡的學徒,我也可以證明,這是我們家老闆。”
“我是這裡洗盤子的,我也可能證明。”
“還有我。”
“我們老闆怎麼可能偷手錶?這叫容什麼的?你們是不是覺得衣裳穿得廉價,就稀罕你那什麼勞什子的手錶了?”
從廚房那頭忽然跑出好些人,有廚師,有洗碗工,有配菜工,有服務生,他們一個個跑來為自家老闆證明。
這樣一個變化,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
容珊珊更是氣得雙頰發白,卻還是強詞奪理地叫了回去:
“就算她是你們店裡的老闆,也不能說明這表不是她偷的。她偷了表,我捉了贓,她就得負法律責任。除非她可以自證清白。”
“對,她偷了就是偷了。”
時韻也咬死這一點,反正,剛剛所有人看到了手錶是從她包包裡倒出來的。
時夫人則深深地瞄了一眼那個死丫頭,一時沒法從剛剛那個真相當中回過神來:
這樣一個沒背景的臭丫頭,能開得起這樣一家店?
這怎麼可能?
警員看向時卿,今天辦得這個案子,真真是離奇啊!
“你能自證清白嗎?”
他跟著問了一句。
時卿淡淡道:“不能。”
警員:“那就跟我們去一趟警局吧!”
時卿:“但有人應該可以證明。”
這讓事態有了一個轉折性的變化。
警員立刻問道:“誰?”
時卿回答道:“我們餐廳每一層都有洗手間,每個洗手間都配有兩名保潔人員在維護日常整潔。女廁第一間蹲位比較大,裡面可以放一些潔廁用品,還能放一張椅子,供保潔人員偶爾休息一下。主要是因為那些保潔人員,年紀有點大。廁所走廊上呢,又沒設凳子……”
“所以,我有聽到這位客人剛剛曾在洗手間打過電話,和她的同夥說:時韻,我見到那個小賤人了,現在,我已經把手機放到這小賤人的包包內,等一下,我們一起整死她……”
那位上了年紀的女保潔人員走了出來,指著容珊珊開始指控道:“雖然我沒看到這個人,但我有聽到她這麼說的……”
其實,在保潔人員沒出來之前,她尚不確定她有沒有可能為自己作證。
當時,她去廁所時,她有看到人家在蹲位內休息。而監控影片當中,她一直沒出來。
但她知道,她的確在裡面。
現在,終於真相了。
容珊珊先是臉色一變,緊跟著冷笑起來:“她既然是你們的老闆,你們當然是向著她的,你們是一夥的,這個保潔人員的證詞怎麼能信?”
總之,她是死活賴定時卿就是偷了她手錶的人。
所有旁觀者,跟著懵圈了:
到底誰在撒謊,他們搞不拎清了。
“既然弄不清楚,那就先去警局吧……一起過去……”
警員覺得,實在不合適在現場斷個清楚,這會影響他們做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