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偷表風波(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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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見沒有,這是我的手錶,現在居然跑到她的包包裡去了。請問,你怎麼解釋?偷了還不承認,今天我必須把你送進警局吃個幾年官司不可……”
時韻的朋友揚著手錶,臉上盡是得理不饒人的神情:
“時韻,撥110報警,今天必須讓她進去,一天到晚在外頭禍害別人,這種害群之馬,必須要法辦。”
這話說得那是何等的正義凜然。
時韻馬上撥了110,“喂,110嗎?這裡有人偷東西,被抓了一個現形,麻煩你們過來把人帶走,必須嚴辦。”
四周響起一陣議論聲。
“看這小姑娘長得清清純純,這麼漂亮,怎麼是個樑上君子啊?”
“穿著地攤貨,卻跑到這種高消費的地方來,看來就是吃準了這裡往來的全都是有錢人。”
“這表100多萬呢,也敢偷,這下完了,恐怕要坐好幾年牢。前程盡毀了!”
“可能是不識貨吧。順手牽羊了。這叫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恕。”
“我之前也在這裡丟過東西。這些窮鬼,為了掙錢,還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
時卿看得明白,時韻躥通了她的朋友,在給自己下套——洗手間附近可沒有監控,她又離開過,根本沒辦法說清楚,手錶是自己離開時被人栽的贓。
*
警察五分鐘內到場。
“誰報的案?”警員小錢問。
時韻的朋友站了出來:“我。”
“你叫什麼名字?”警員看向這個穿得時尚的女孩,一身的名牌,看上去就像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容珊珊。我是容氏集團的千金。這隻表是我爸給我買的生日禮物,價值160萬,上面嵌了好多鑽石。就剛剛我上廁所時,被這個叫時卿的女扒手給偷了。結果被我人贓俱獲,這裡所有客氣都有看到。”
容珊珊的態度,絕對是趾高氣昂的。
容氏集團,在京都也算是一個大企業,雖然比不起四大家族、兩大世家,可他們也有百年的歷史,被譽為京城新四大名門。名聲也是響噹噹的。
時卿因為“容珊珊”這三個字,猛地轉頭睇了過去,美眸不由得眯了眯:
原來是她!
怪不得這麼眼熟。
竟是當年那個喜歡在背後捅刀子的另一號白蓮花。
時卿的眼神頓時變得陰嗖嗖的,難怪會和時韻狼狽為奸——想當年,她們就臭味相投,曾形影不離,肆意欺人,如今又勾搭到一起了。
警員看向時卿,看她的衣著打扮,十幾塊錢一件的t恤,還真不像能在這裡消費得起的人物,眾所周知,這裡的消費貴到嚇死人。
“叫什麼名字?這表是你偷的嗎?”警員問。
“表不是我偷的。”她冷靜表述。
這話一出口,邊上時韻就立刻叫道:“她撒謊,這裡所有人都看到了,表是從她拎包裡取出來的。大堂上所有人都可以作證。”
心裡則在冷冷發笑:時卿,今天眾目睽睽之下,從你袋子裡倒出了手表,你還想抵賴?
做夢吧你!
警員四下一張望,詢問起在場的就餐客人:“你們都可以作證嗎?”
“對,我們都看到這表是從這個小姑娘拎包裡倒出來的。”
吃客當中有人站起,一身正氣地做起證來:“阿sir,不能輕饒了這些無孔不入的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