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賣歌兒(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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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靜的吉他聲中白誠紅了眼眶。
這首歌適合在安靜的時候獨自一人聽,正好禮堂沒幾個人,如果在嘈雜的環境中還達不到讓人流淚的效果。
唱罷,王佑放下吉他。
眾人從王佑的歌聲中走出來。
唐糖察覺到白誠的異常,問道:“哥,你怎麼哭了。”
白誠回過神來,側著臉說道:“沒什麼。”又接著將話題轉到一邊:“王佑,你真是天才,若是錄成單曲肯定能火。”
白誠甘拜下風。
王佑卻搖頭嘆息,這時候音樂公司可能很賺錢,但純靠做音樂創作不賺錢,現在的音樂彩鈴業務很吃香,但那些原創著卻一分錢也分不到,利潤和創作者無關,免費聽歌興起,唱片公司和音樂公司混的風生水起,均建立在音樂人被極端打壓的基礎上,用丁三石的話說,這是‘做音樂不賺錢’的時代。
後來不少音樂人和文字創作者一齊狀告音樂網站和公司,在浩浩蕩蕩的討伐下,音樂市場的天平從使用者往創作者傾斜,一部分音樂人與唱片公司及其簽約音樂人成為主要受益者。
“我不喜歡這條路。”王佑淡淡說道。
白誠聽後猶如驚雷,不喜歡,這麼好的天賦浪費了,多可惜。
“王佑啊,跟你商量個事兒。”白誠忐忑地說道:“能把你的歌兒賣給我嗎?”
白誠直勾勾地看著王佑,當初給校花表白的時候都沒這麼期待。
原創的歌曲若是能夠在比賽中演唱一定是加分項,說不定還能一炮而紅。
“沒問題。”王佑道。
白誠大喜過望,連忙掏出一張銀行卡塞到王佑懷裡,說道:“裡面有十萬,密碼是六個八。”
接著又說道:“錢不多,只有這一點零花錢,等到我們參加完比賽,拿了好名次再補上。”
潛在的意思就是還想多買幾首歌,參加比賽總不能唱一首歌吧。
王佑也不由得驚訝,還沒給你歌兒就先把錢給了,不怕我卷錢跑了,也罷,越是爽快的人越好說話。
“過幾天把寫好之後給你們。”
白誠呵呵笑道:“不急,有空的時候寫也不遲。”
嘴上不著急,心裡慌得一逼,沒多少時間準備了,快要比賽了,晚了,還搞個求啊,但也不能催王佑,這裡沒紙筆,沒辦法寫,巴不得王佑今天晚上回去寫,每天就拿過來。
而唐糖此時感覺自己的三觀快崩塌了,表哥向來高傲,誰也不服,怎的就成這樣,不就是會寫歌兒嘛,說實話,歌兒很不錯,但按照表哥的家世背景來說不至於討好一個剛上大學的毛頭小子吧,給錢不就完了。
雖然自己也是個毛丫頭,但絲毫不影響她吐槽。
誰讓白誠有個音樂夢呢,不然又怎麼會在大學建立音樂社,還自己出錢買了那麼多的好裝置,前前後後花了十幾萬,獨自支撐音樂社。就說那把給王佑的吉他,少說有五千。
王佑忽然想到些什麼,開口道:“不過我有一個要求。”
白誠大氣地說道:“隨便提,只要我能滿足的都沒問題。”
讓我給你一千萬那是不可能的,沒那麼多錢。
“歌的署名權必須是我,以後若是出了專輯,上面標註的詞:王佑,曲:王佑。”
在創作領域,署名權是很重要的,歌以後火了,王佑的名氣也會打出去,以後他寫的詞就會很有價值。
不然怎麼把宋胖子的歌抄完。
白誠臉色微變,似乎有些不樂意了。
自己花高價買的不僅僅是歌兒,還有署名權,作為一個樂隊,不是自己原創的歌曲說出去都丟人,說到底還是為了面子,那個有名的樂隊沒有原創的歌曲...
白誠淡淡說道:“錢上面有什麼問題,還有可以商量,可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