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商鞅的二期變法】(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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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能讓自己站在了整個國家的對立面。
當初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
商君真正的目的,便是要剝奪貴族的世襲罔替、封地的各種特權。
從而使國君和秦國朝廷的權力,大大集中起來。
在商鞅變法之前,士大夫階層的貴族們都擁有自己的封地。
並且在封地內,還擁有絕對的治權。
封地的庶民百姓,只接受封地主人的治理和管轄。
即便是國君,也是管不了的。
擁有封地的貴族,可以自己決定稅賦的標準,還會組建自己的私軍。
就好比晉國的趙魏韓三族,就都是擁有自己的軍隊。
魏氏一族在有晉國的時候,就因為封地和秦國靠近,而和秦國之間發生過很多次戰爭。
秦魏,從三家分晉之前,便是世仇。
楚國也是一樣,屈景昭三族,都有自己的軍隊。
即便是楚國國君,也對屈景昭三族頗為忌憚。
而整個國家的軍隊,也正是由這些大大小小封地的私軍組成。
就好像現在的北征大軍裡面的戰車軍一樣。
他們其實嚴格上來說,只是接受蒙恬和國府的調動。
但實際上,還是屬於各個老世族。
頗有些‘聽調不聽宣’的意思。
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孝公剛剛即位的時候。
秦國雖然名義上還是秦。
名義上的國君,還是嬴姓。
可是國府能夠直接管理到的地盤,還不到整個秦國國土的十分之一。
其他的廣大封地,都是屬於那些老世族。
老世族的勢力,更是大的沒邊。
不僅可以隨意地換國君,而且還擁兵自重。
國府的政令,對我有利,我就聽。
對我不利,我就壓根不聽。
觸犯我等老世族的利益,那就殺了這個國君,換一個能控制的,聽話的。
這樣的情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