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上郡。

朔水河谷以南,十萬大山深處。

五個滿身風塵,略帶疲憊的身影,正悄悄地靠近一處山谷。

姜妍此時早已經換下了那一身略顯尊貴的紫衣,穿著一身精幹的黑色粗麻短衣。

儼然就是一個最尋常的秦人打扮。

而姜妍的身後,則跟著四個負劍之人。

這四人都是晉陽縣呂氏商行重金所養的門客。

每一個曾經都是有名的豪俠之士。

秦國誅滅六國之後,在天下設立郡縣,施行嚴法。

秦法森嚴,並不允許黔首百姓沒事幹了到處亂跑。

並且施行驗傳制度。

不管是想要去哪裡,不管是想要做什麼,都得有驗傳。

驗,其實就是身份證,這個想要獲得,並沒有什麼困難。

只要有戶籍,不是奴隸籍,沒有觸犯秦法,尋常之人都是可以辦理的。

但是傳,則相當於介紹信。

不管是去哪裡,公幹還是私人出行,都得有當地鄉長、亭長親自手書和蓋上官印的介紹信,才能夠放行。

甚至沿途的一路,還要蓋上沿途官府公章。

也就是說,所行的一路上,走得哪條路線,用了多長時間,在哪裡住宿,都要進行嚴格的查驗和記錄。

對於那些不違反秦法,安分守己的庶民黔首來說。

這樣的驗傳制度,其實是很好的。

雖然也會有一些小小的不便和限制。

但卻可以帶來非常穩定的社會治安。

出門在外,只要是秦國官府能夠實際管轄到的地方,就幾乎不用擔心有盜搶之事發生。

當然,凡事有利有弊。

很多遊俠和豪俠,從此也便沒有了原本生存的土壤。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俠客自然是有好有壞的。

但是對於一國法制來說,並不需要有‘俠’這種東西的存在。

就好像地主也是有好有壞的。

但是農民的頭上卻並不需要有地主這個階級的存在。

秦滅六國之後,很多遊俠無處容身。

只好投身到了商行之中和名門大族之中,成了門客或者夥計。

當然也有一些遊俠,或是因為觸犯了秦法,或是因為不願意委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