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穿吧,換著穿(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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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譚笑呵呵的摸著兒子的頭,說:“十歲,一米四,也算高個了。”
兒子似乎對爸爸說自己十歲有些不滿意,糾正說:“九週歲。”
老譚欣慰的笑了,對兒子說:“老爸愛玩籃球,參加過市裡的籃球賽,第二名。”
“爸,你那時候是初中還是高中?”兒子問。
“高中。”老譚回道。
回答完兒子的問話後老譚的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現出高中打籃球時的情景。
哎,那時
青蔥歲月,值得回憶卻又最不願回憶的青春。
很多人都留戀自己的高中生活,那是從初中時的懵懂走向青春的一個過渡,是人開始走向成人的一個階段,有著最為美好的回憶。
可是對老譚來說,是最不願提起的一段時光,很灰色,也很晦澀。
他愣了愣神,然後對兒子說:“想打球可以,但必須出色。”
坐在沙發上的林燕說:“出什麼色?就是叫他鍛鍊鍛鍊,別這麼胖,還是以學習為主。”然後對兒子說:“跟你說呀,玩球可以,但不能耽誤學習,要是耽誤學習就不叫你玩了。”
兒子眨巴眨巴眼睛,說:“知道了。”
老譚把手裡的籃球遞給兒子,開玩笑的說:“有時間爸爸帶你到體育場玩玩,爸爸打球還行。”
“好呀。”兒子高興的說。
林燕對兒子說:“行了,差不多了,都十一點了,趕緊睡覺。”
兒子顯然還意猶未盡,但媽媽發話了,只好把籃球放到地上,不情願的往臥室走。
老譚進了衛生間,開始洗漱沖澡。等他洗完澡出來,客廳已經關了燈,一片黑暗。兒子和林燕的房間也都關了燈,顯然是睡了。
他立在客廳裡出了會兒神,不由然的嘆了口氣,然後進了自己的房間。
往常進了房間後都會坐到書桌前點上一根菸,整理一天的思緒,把當天的工作像電影一樣在眼前過一遍,把沒完成的工作留下,叮囑自己第二天完成。然後想第二天要做的工作,把一二三排好,直到想周全了才上床睡覺。
可是今天他沒有想當天的工作,也沒計劃第二天的,只是坐在書桌前點上一根菸發呆。
兒子十歲了,個頭到了自己的肩膀頭。這小子以後是個大個兒,和自己差不多,估計能超過自己。
生命多麼奇妙,有個兒子,身上流著自己的血,是自己生命的延續。
延續,生命的延續。
就因為有了這個生命,生活才充滿了陽光和奮鬥的理由,並且變得美好。
哎,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養兒不知父母恩,這話不假。
當家就不必說了,十三歲開始當家,支門過日子,遭受了太多的白眼與嘲弄,最終怎麼樣?不還是把日子過好了,成了家立了業,還有了這麼大個兒子。
過去的日子不用提,苦也好累了罷都過去了,說也沒啥用。沒經歷過的不知道其中的艱辛,經歷過的都不想說,不堪回首。
日子呀,就是這樣,只要活著就得過,除非死了。
可是活得好好的人有幾個願意死呢?
人就得過,就得活,只有活著才能證明存在的價值,還得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