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想,也準備這樣做。只是燕子這邊不安定,想法有些實現不了。畢竟是倆人合夥的生意,不能按著她一個人的意思來。她想老鄧說的也對,先不著急,過一段時間看看,萬一老馮轉過彎同意了呢。再或者燕子和老馮分開,那她倆就沒啥可顧忌的了。

當然,能不分開最好。

燕子到家的時候老馮已經睡著了。她沒打擾老馮,先衝個澡,沒回臥室,坐在客廳裡的沙發上抽菸。

早上去店裡的時候想到會忙,但沒想到這麼忙,以至於穿著半高跟皮鞋幹了一天,腳都有些腫了。心想這是要以前老馮會給自己揉揉腳,說些貼心的安慰話,可現在夠嗆。

這幾天和老馮的關係有些緊張。

知道老馮咋想的,但是她想按著自己的意思幹。怎麼說呢,餃子館的成功讓她和豔華一樣有了自信。這自信來源於內心深處對自己的認可和肯定,和錢有關心,但不是太大。

當一個有些風塵的女人突然發現自己可以賺錢的時候,心中的那份喜悅要超出對金錢的誘惑,肯定的是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賺了多少錢。從另一個層面上講,當發現自己可以不再為了生存而去討好男人,能夠養活自己的時候,是一種翻身農奴把歌唱的喜悅。

比喻的雖然不恰當,但確實是這回事。

因為找回了尊嚴。

當然,燕子在心裡感激老馮,沒有他的投資也開不成餃子館,這是毋庸置疑的。

可是她不理解老馮為什麼反對開分店,並且對老譚還產生了懷疑。她的想法很簡單,既然餃子館掙錢,並且老百姓喜歡,這個模式還好,那就開幾家分店,然後做連鎖。

現在已經和老馮過了,雖然沒領證結婚,但也是一家人。老馮當他的村書記,她做她的餃子館,兩個人都有事做,不挺好嗎?

再說,掙的錢是倆人的,不分彼此,省的和以前似的,花錢得衝老馮要,心裡也不得勁兒。

老馮對老譚有意見姑且理解為男人的小心眼兒,勉強可以接受,但是不叫開分店就有些接受不了。當老馮說要抽回成本還要一半的利潤時她怒了,感覺到這個男人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樣面善,有些陰暗。

把本錢拿回去燕子認可,拋開倆人現在的關係不說,就當是普通朋友,那畢竟是老馮的錢,現在餃子館做起來了,人家來拿本錢屬於本分,挑不出啥毛病。

可是要利潤就有點說不過去了,明擺著沒把自己當一家人。雖然沒領證結婚,但畢竟在一個被窩睡了一年多,怎麼還把感情睡沒了?自己在他心裡是啥人?連小姐都不如?

還有沒有和這個男人過下去的必要。

轉念想自己雖然是女人,好賴在社會上混這些年了,做事不能不講究。和老馮在一起一年多,沒開飯店之前人家對自己不錯,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的,還供著錢花,可以說那時候是靠老馮養活。

現在開飯店掙錢了不和人家處說不過去,還是人家拿錢投的資,自己不能那麼做。另外人家也沒說不叫自己開,只是不叫開分店而已。

如果和豔華只開這一家餃子館老馮沒任何意見,日子和以前一樣,風平浪靜,恩恩愛愛。

可現在想法和以前不一樣了。當一個人對自己有了自信,並且想要改變的時候,內心是狂熱和理智的。

尤其像燕子這樣的女人,這些年生活在一種自以為很好但實際上很空虛的世界裡,看似被男人喜歡其實是被瞧不起的一種狀態。當生活在她面前開啟一扇門,投進來一縷陽光,讓她感受到活人的尊嚴與意義的時候,會義無反顧的去改變自己,重新生活。

我們暫且把這個叫做事業吧。

餃子館的成功讓她有了強烈的事業心和企圖心,想和那些成功的女老闆一樣,大幹一番。

可是沒等幹就遭到了老馮的反對,這叫她很上火。

老馮反對也幹,解決的辦法有兩個,一是把老馮說通,二是和老馮分開。

現實點說和老馮分開就得把人家的錢還上,那樣開分店的錢就沒了,總不能叫豔華一個人投資吧。

再說和老馮分開,知道的人不說啥,不知道的人保證說自己是拿著老馮的錢開飯店,掙著錢了就一腳把老馮踢開,不講究。

燕子心裡合計著,想找機會再和老馮談談,爭取把他說通了,這是最好結果。

如果不開分店,老譚保證不回來了。她也擔心老譚一旦不回來廚房和前臺的人會走,那樣餃子館離黃鋪就不遠了。不可能像老馮說的那麼簡單,找幾個人跟著學就行。人家教不教是回事,華清和王紅他們要是撤了,新來的人絕對做不到人家那樣,這是最主要的。

她和豔華研究過怎麼叫老譚回來,豔華說可能性不大,老馮不信任老譚,回來後倆人不可能不碰面,到時候少不了尷尬。還有就是老譚的工資問題,憑人家的手藝和管理到哪都都能掙八千,憑啥來這掙六千的,能幫著幹一年不錯了。

豔華說的很直接:“老譚回來老馮保證和你鬧矛盾,你倆要是不在一起過了老譚就是罪人,他也不傻,要是沒看出這點能請假回家?我瞭解他,他比誰都敬業,正準備大幹一番的時候不可能說走就走,他這是徹底心灰意冷了。

跟你說燕子,咱們要是開分店干連鎖,把阿巧餃子館做出名堂來,憑咱倆保證不行,必須把老譚找回來。但是找之前你得和老馮整明白了,他要是不同意咱倆就幹這一家店,有機會了我保證幹第二家,到時候就不管你了。”

豔華說的燕子理解,她想到了李萬山,心想有機會和他叨咕叨咕老馮的事,叫他說說老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