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永文,是一個孤兒,也是一個棄子。母親親手把我扔到了十字路口,讓我自生自滅。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一名客運司機,母親是工廠工人。

我六歲那年的夏天,我爸帶著我跑客運,回程的時候我爸把車開進了服務區,卻被發現一車的乘客竟都已經死了,車內充斥著令人作嘔的濃烈的血腥味兒。

而那些坐在車上的人均穩穩繫著安全帶,所有人都在笑,沒有絲毫掙扎過的痕跡。

法醫最後得到的結果說車上的人是缺氧而死。

這趟車的車窗是可以從裡面開啟的。

顯然,法醫的說法很難服眾。

我是被警察從行李箱抱出來的,當時我全身發紫,沒有心跳和呼吸,所有人都以為我死了。本來打算直接轉交給法醫做屍檢的,但我卻突然睜開眼睛開始喘氣。

我活了下來,卻有傳聞說我是吸人陽氣、吸人壽命的鬼怪。我媽他們的親屬、朋友無不把我們當瘟神一樣對待。

短短半年後,我的鄰居一家人被發現死在屋裡。死狀和死因與我爸車上的那些乘客是一模一樣。

而我,也因為這兩件事坐實了鬼怪的傳聞。

迫於鄰里和親友的壓力,也或許是因為發自內心的恐懼。我媽依照一個術士的要求,將我扔在了十字路口,任由我自生自滅。

幾天後,我媽被發現死在家中,死狀死因和那些乘客相同。

我被一個乞丐發現,他將我收養,靠著乞討把我拉扯長大。

他是個啞巴,別人都叫他老黑。

我十八歲那年。老黑走了。他給我留下了一封信和一張舊報紙,還有一隻玉手鐲,手鐲上刻著一個娟字。而我媽的名字恰好就叫張娟。

報紙上報道的就是我和父母的事,上面說的那些也都是我看完報紙後,努力用那零碎的記憶拼湊出來的。

而在那封信裡,老黑只寫了短短的幾句話——“十八歲以前的劫我幫你渡過去了,二十歲你還有一場大劫,是死是生就看你的造化。不用感謝我,權當還你父母的恩情。也不要來找我,有緣自會相見。”

說來也是荒唐。和老黑生活了這麼多年,他待我親如父親,可我對他的身世、甚至真名都一概不知。

我也曾試著尋找老黑的下落。

然而茫茫人海,身如浮萍的老黑早已不知道漂向了何處。

老黑離開後,我在繁花酒吧找到一份服務員的工作,一個月2800。

我在外面租了房子,不大,就一室,整層樓的人共用一個洗手間,一個月300塊錢。便宜,但也總算是有了個自己的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