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沙龍遇冤家,怎麼辦?(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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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蕊蕊在騰天科技的第4個漲停時,全部賣出了合夥人和表叔的股票,而且很講信用的把本金和固定回報還給了各自的投資人。劉蕊蕊雖然難過,可感覺到了無債一身輕啊。
騰天科技仍然一直在漲停,劉蕊蕊看著自己剩餘的股票,雖然股數少了許多,但還是很欣慰,這全部是自己的,再沒有什麼法律風險了。
奇怪的是,公安局這些天來也沒有來電話過問她關於非法集資的事。
一天,張律師來電話,她瞬間緊張起來。她沒等張律師開口就迫不及待的問:“張律師,是好訊息還是好訊息?”
“當然是好訊息。我特地去了公安局,深入的瞭解一下,有人舉報你非法集資,由於證據不足,公安局沒有立案。”
張律師說完,劉蕊蕊“哇”的一下哭起來。
劉蕊蕊這一哭把張律師給哭懵了,一時不知說什麼好。
只聽劉蕊蕊說:“股票全賣了,在第4個漲停時就全賣 ,前面跌停的損失還沒有補回,我足足虧了一半。”
張律師聽明白了,安慰她說:“幸虧您賣了,你那些合夥人後來又被通知去了公安局再次說明了情況。所以,公安局對您以前的定性就變了,不構成非法集資。這下你明白了吧?”
劉蕊蕊停住了哭聲,突然又笑了,笑起來像個孩子。
張律師接著說:“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6)以上這些,您如果沒有退款,就會有些爭議,你畢竟有涉嫌,涉嫌後會有麻煩。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定義為: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總之,應對非法集資罪立案標準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即使你代客炒股,涉及的合同也無效,違規操作,通常也是無效合同,返還投資款,有時還有賠償的風險。你這次做的非常的好,把風險給化除了。”
劉蕊蕊這次像個學生乖乖聽張律師說了一遍,也上了一課。“我聽懂了,謝謝您的及時指導和幫助,否則,我真的被陷進去了。”
“股票虧了,你還可以再賺,人進去了,你什麼機會也沒有了。股市的機會多,加上您與老闆的關係,您會有大的前程。”張律師安慰劉蕊蕊。
“張律師,我能否請您吃個飯,當面謝謝您。”
“不必客氣,我們會有機會見面的,到時候我來請您,您畢竟是我的客戶,哪能讓您請呢。”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是誰介紹我成為您的客戶,我欠他一個大人情。”劉蕊蕊想套套他的話。
“我想,總有一天他會告訴您的。哦,對了。我有個好朋友叫小放牛,他明天下午3點半在雲都咖啡廳有個股票沙龍,去的人都是投資高手,您有空可以去聽聽。小放牛是個很厲害的人,也許對您有幫助。”
“小放牛,是哪個叫劉傑的小放牛嗎?”劉蕊蕊先是一驚,後來又小心翼翼的問。
“是的,您認識他?”
劉蕊蕊一時語塞,馬上靈機一動說:“啊,我聽說過他,只是沒有交往過。”
“嗯,如果有人問您,你就說是天正律師所張律師介紹來的,他們不會攔阻您。”
“好的,謝謝您,我一定去。”結束通話張律師的電話,劉蕊蕊心情激動不已。為什麼不去?小放牛是張律師的好朋友,這個線牽得正是時機。
怎麼去呢,如何不讓小放牛認出自己呢,劉蕊蕊在想心計。
週六的下午是股票沙龍專場,咖啡廳不對外營業。這個時候是小放牛最忙的時候,雲都咖啡廳已經坐滿了人,這裡是小放牛經常來交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