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一章 借款名單(求訂閱求月票)(第3/3頁)
章節報錯
莫錦泉那個高興啊,刑事部下個地點打哪他哪知道,他根本就不過問。
周瑜的地盤,他有什麼好過問的,要充分放權給屬下,他接受上面的表揚就可以了。
新界南的治安水平越來越好,雖然人人都知道是周瑜的功勞,那他也有一份領導之功,做人要識趣。
這不,又得了2000萬善款?
能坑一個是一個。
那個荃灣的戴sir反正不是什麼好東西,早就有人在查他了,遲早進去。
......
荃灣,CIB鞏家培正在進行一場收網行動,針對的是一家義豐旗下的財務公司。
先是便衣假裝上門問借錢條款,然後被逼強行簽下高利息貸款合約,再加上臥底探員裡應外合,拍照,錄音固定證據。
幾十個便衣衝了進去,所有人被堵在裡面,直接拘捕,資料一掃而空。
在經理室,有一個保險箱,裡面放的是一些高價值客戶的名單和個人資料,這些人借款數量都比較大。
交到鞏家培手裡,裡面發現了3個警員名單。
警員特別是前線,因為接觸黑社會比較多,沾染上一些惡習的可能性也很大,先是問親戚朋友借,借無可借,最終往高利貸公司借錢也是常有的事。
對高利貸公司來說,這種客戶也是優質客戶,有穩定的現金流,還有高額退休金,而且容易被要挾,揚言說出去,不怕他們不還。
大不了,幫他們做事來還嘛。
照往常,這種名單發現了,都是交給內部調查科調查。
但是這次的三個名單之中,有一個人比較特殊。
保安處督察,陳俊,借款本金100萬。
內部調查科沒有調查保安處督察的許可權,想調查,必須先保安處同意。
要不然得到的只是一句話:“無可奉告。”
畢竟保安處的人,連在警隊內部系統上的資料顯示都跟別的部門不一樣,只有個姓名和單位保安處。
鞏家培直接打了個電話給保安處,讓陳俊的上司過來一趟。
楊錦榮帶走了這張陳俊的記錄單,和相應的還款記錄。
年利率百分之36, 就這還是已經照顧陳俊的身份給出的優惠價碼,這家高利貸公司,最高利率到了百分百。
陳俊的薪水不算低,在保安處一個月也有5萬多塊錢,加上補助,一年70多萬。
但是楊錦榮檢視賬本,陳俊借了已經有一年了,除了利息,本金一分都沒還。
當時陳俊可是跟他說還清了的,還借了他20萬。
借的錢可以不讓他還,楊錦榮都沒準備要,但是撒謊,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誰能保證陳俊只在這一家公司有借款?
遲早出事,這就是一顆地雷。
楊錦榮眯了眯眼,拿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