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四章 查(求訂閱求月票)(第2/3頁)
章節報錯
“山頂啊。”周瑜喃喃,這裡的豪宅可不便宜,就是租也很貴。
不過政務司司長的公館已經是三司官邸中面積最大的了,一千三百多平方米,而且設施肯定是頂級的,就這還不滿足。
唔,估計是有其他辦公人員居住,也可能是裝修不夠奢華風。
“這套房子租金多少?”周瑜馬上問道。
“他這套,一年租金200萬,而他住到了現在。”周望晴眼神裡含義很深,這絕對不正常。
當時劉元培還是積金局的行政總監,薪水都還沒租金高。
周瑜拿起劉元培的資料仔細審視。
任職履歷在金管局,00年在積金局,02年在賽馬會,04在九龍巴士,05年當上的司長,到現在也就一年出頭。
從行為作風看有問題的機率很大,難點是怎麼查?
他自己是不能動手的,這事情只能讓ICAC來。
周瑜拿起電話,先探探陸志廉的口風。
“喂,是我。”
“正好有事找你。”電話那頭的陸志廉也在看一份舉報,事關CIB。
“說啊。”
“我這裡收到一個案子,查一個人的銀行戶頭的時候,發現他有一筆額外收入,他自己說是你們CIB給的線人費,還要保密,公職人員,什麼線人費?”
陸志廉完全不能理解,又不是古惑仔還收線人費。
“是沒錯,我們給的,具體你就不要問了正當收入。”周瑜一聽就瞭解了,韋世樂那邊的人。
“哦。”陸志廉更好奇了,實在是想不通,但好奇心是可以收起來的,“說吧,找我幹嘛?”
“劉元培有沒有興趣?”周瑜直截了當。
陸志廉的心馬上提起:“你有證據。”
“沒有。”
“.那我沒興趣。”
開什麼玩笑,司長啊,證據沒有就不可能立案。
周瑜不滿的哼了一聲:“我說人家天天住山頂豪宅,你們ICAC看不見啊。”
“住山頂豪宅的多了,親戚付的錢,自己出一點或者繼承了大筆遺產,又或者天上掉下一個億,又或者時是什麼其他理由。”陸志廉拉長了音:“有證據找我,沒證據我也沒辦法。”
ICAC要查這種級別的人物,必須要頂層和ICAC專員都同意,要不然光一個銀行戶頭,他都調不出來。
銀行流水都看不到,怎麼能說別人有問題?
興許人家銀行裡躺著一個億的正當收入呢?那住豪宅不行麼?
只要是正當來源那就沒問題,然後你又沒辦法證明別人不正當,就不能立案。
小人物他能幫一下,這司長真就難辦,不符合程式啊,程式不合法,證據就不合法,制度就是這樣,銀行也不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