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溺斃存疑,再殺一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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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衣物整齊未發現缺失,有撕裂,應該是打撈時破損而致。現場未發現可疑物品,只有死者自己的腳印,符合意外落水而亡。
肖志剛看完後,自言自語的說:“這符合落水意外而亡啊!”他看了眼法醫的署名:馮三槐。
“小秦,去叫馮三槐這小子。”
“請假了啊,今天早上回來後就請假了。”
“啊,我怎麼不知道,誰他媽的給他批的假?”
“薩隊長吧!”
“艹!”肖志剛爆了粗口。“給他打傳呼,讓他回來,現在!”
“好的,肖隊,您再看看這個?”小秦又遞過來一份報告。
這是關於一份王瘸子家庭變動情況的調查報告。有一條調查內容寫道:王曼柔1996年11月在豪達服裝廠被機器打斷右手小拇指指骨,到市第一醫院檢查,未做接骨,僅包紮處理。醫生根據血液檢查報告,建議王曼柔做肺部CT檢測。一個月后王曼柔回到市第一醫院做肺部CT確診肺癌。
肖志剛沉默了,李大力接過調查報告仔細地看著。
“潘局,有個情況,我想向您彙報一下。”
說完,肖志剛提交了那關於王瘸子的家庭變動報告,報紙的照片還有王倩倩落水的卷宗。
“你怎麼看?”潘建國看完這些東西,又聽了肖志剛轉述的王瘸子關於自己女兒屍體的異常的說法,問道。
“王倩倩的屍檢報告看似是完美無缺的,所有表象均符合落水溺斃的情形。”
“看似,表象?”潘建國心裡想著並沒有說出來。
肖志剛繼續說道:“王曼柔為什麼小拇指斷了不接骨而是簡單包紮處理,我想應該是沒錢吧。後來確診肺癌後,應該也不可能有錢醫治。”
“你是想說王曼柔是病死的?”
“嗯,我覺得有這種可能。我們到第一醫院確認過了,王曼柔96年12月確診之後,沒幾個月可以活。算來時間應該差不多!”
“王瘸子為什麼要將老婆的屍體分屍呢?”
“王瘸子應該是要達到什麼目的吧?”
“現在咱們還沒有確認王瘸子究竟為什麼要殺季蘭蘭和第三個死者!還有第三個死者的身份還沒有確認!”潘建國說道。
肖志剛有些氣壘,潘建國沒有向他心中所想的方向帶著談話主題。
“潘局,王倩倩的屍檢報告是馮三槐做的。這馮三槐在這個節骨眼上請了十五天的假,說是家裡老孃住院了。”
“哦,誰批的假?”
“薩日勒。”
“小肖,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想說對自己的同志懷疑要有確鑿的證據,現在純粹都是猜測而已。難道要憑著兇手的一番話就說自己的同志不乾淨嗎?”
“我知道了潘局,下次不會了。”肖志剛想否認自己關於薩日勒以及馮三槐的懷疑,但是今天他與潘建國談話的目的不就是這個嗎?雖然沒有明說,潘建國怎麼可能聽不出來,還不如干脆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