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就是來混日子的(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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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小孩子。
長輩們好像總喜歡把晚輩當成小孩子。
幾歲、十幾歲的時候,會被他們當成小孩子看待;甚至二十幾歲都有可能會被他們當成小孩子看待。
雖然從各種定義上來說、從客觀上來說,幾歲十幾歲確實是小孩子沒錯。
但從主觀上來說,是不想被當成小孩子來看待的。
然而秦夜就是把御坂美琴當成小孩子,畢竟是自己的外甥女來著,年齡可是差了一輪、差了十二歲呢。
而且這小姑娘從剛出生到六歲,都是他看著長大的、是他帶著長大的,雖然六年不見長大了很多,但在他的眼裡就只能是小孩子。
跟著御坂美琴走去坐車的時候,還笑著用手比劃:“要不要抱著?要不要揹著?以前每次出門都吵著要抱抱的呢。”
甚至四五歲的時候,帶她出門都還要抱著,不能抱著那就揹著。
但現在已經不是以前了。
所以不等御坂美琴說什麼,就有些感慨似的搖搖頭:“不管是抱著還是揹著,都不合適了呢,不如簡單一點,來牽個手吧。”
“……我才不要。”
想要牽手的話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是把她當成小孩子來牽著,御坂美琴很不喜歡,所以表示拒絕。
秦夜哈哈笑了幾聲。
孩子稍微大了點,跟長輩就不怎麼親近了。
可能是叛逆期之類的吧。
雖然也曾年輕過、而且也還是年輕的時候,但秦夜沒有叛逆過,對這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懂。
御坂美琴眨眨眼睛瞄著秦夜,假裝不經意地詢問道。
“舅舅覺得、怎樣才算是大人?”
“你是指成為大姑娘的那種嗎?”
“嗯,對。”
“這個該怎麼說呢……”
秦夜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認真想了一會兒,找到一個模板、得到一個答案:“像你媽媽那樣的吧。”
“……”
說到自己的母親,御坂美琴首先就低下頭。
一馬平川,差遠了。
心情頓時變得有些複雜,毫不猶豫地揭秦夜的短:“啊,我知道的呢,舅舅以前喜歡媽媽的吧。”
“……你怎麼知道的?”
“媽媽說的,順便爸爸也知道。”
“……”
秦夜還以為那夭折的初戀、那懵懂的憧憬,只會埋葬在自己的內心深處,誰都不會知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