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證詞(第1/2頁)
章節報錯
畢竟是一幫半大的姑娘在一起,桃花爺爺和弟弟平時都儘可能不在家待著,或者在他們自己那屋不出門,這會也不好上前去拉架。
見程寧和蘭花來了都鬆了口氣,不管誰傷著了終歸是不好。
“桃花。”
程寧和蘭花對視一眼,兩人分別上前去拉人,免得桃花停手的時候再被打。
“二丫、蘭花,你們別攔著我,她偷東西還有理了,還是她先動的手,真以為我程桃花沒有爹孃護著就好欺負呢!”
程桃花紅著眼睛,一看便知道被氣的不輕。
猜測是春丫主動說了這種刺激人的話,否則程桃花顧忌著爺爺和弟弟也不可能說出這話來。
而這個春丫,平時在村子裡是程錦嫿的擁護者,甚至她的哥哥春生還曾向程錦嫿提過親,被拒絕了也還痴心一片。
春生在縣裡做木工學徒好幾年,去年才成為木匠,賺的工錢都花在程錦嫿身上了,把家裡氣的不行卻也沒辦法。
“春丫,在這做工的不是你一個人,當初講規矩的時候是所有人都聽到了,從你身上搜出來的東西也有大傢伙見證。”
“這事往小了說,咱們自己按照規矩辦事就成,往大了把你告到官府去,你不但要賠更多銀子,名聲也壞到外面去了,你想咋辦?”
將程桃花交給蘭花安撫,程寧看向梗著脖子的春丫,不帶溫度的道。
“程二丫你少嚇唬人,就我拿那點東西,能只幾文錢,我賠你就是了。她把我打成這樣,也要賠錢。”
春丫是怵程寧的,故而不敢太過火,卻打定主意要訛程桃花。
程寧就是怕會這樣,才會說見官的話。
聞言點了點頭,道:“打傷人是該賠銀子,不過咱們先一筆賬一筆賬的算。”
“二丫!”程桃花急聲道。
轉身給程桃花一個安撫的眼神,程寧才又看向春丫,對著一臉得意的她冷笑起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咱們開始就說過,這頭花就賣個稀缺,所以絕對不能洩密,否則一個樣式賠我十兩銀子。”
“兩塊尺頭還能用,我也不說去你家搜你還拿沒拿其他東西的話,這地上一共五朵頭花,也就是你得賠我五十兩銀子。”
程寧話音一落,周圍的人都是抽氣聲,春丫更是嚇得臉色慘白。
“程二丫你這是訛人,不就幾朵破頭花嘛,賣出去才兩三文錢,還是我自己做的呢,哪就那麼貴!”春丫喊的嗓子都破了音。
“不管你是自己戴出去顯擺,還是賣給做頭花的人,只要有人能仿出來,我僱人做的這些頭花賣給誰去?”
“布料、人工、飯錢,哪個不是我出的本錢?賣不出去難道不考慮這些成本?”程寧笑道。
“那也要不了五十兩銀子,你就是想坑我!”春丫慌了神。
“規矩就是規矩,犯了錯就要考慮後果,要負責。”
“再說你捱打的事,偷東西捱打合情合法,況且你先動手,桃花就是打死你也是自衛,官府也只會判你賠她養傷的銀子。你可以不信,等到了官府你就知道我說的都是真的了。”
程寧慢悠悠的話,把春丫嚇得癱倒在地上。
那些還沒走的小姑娘,見狀都有幾分於心不忍,可當初程寧的確是說過規矩的,而她們也不好意思替一個小賊說話,就怕會影響自己的名聲。
“天也不早了,誰回家路過族長家,麻煩去說一下這個事,要是今兒解決不了,明兒我也只能報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