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在這段歲月當中,幹了些什麼呢?

儘管她一直低調行事, 但是樸女士一直對她有著特別關注, 再加上樸女士的特殊身份,瞭解到崔珍娜的近況是完全可能的。

所以,她對於崔珍娜出人意料地去參加司法考試這件事,有些驚訝。

不是懷疑崔珍娜有沒有這個能力,畢竟在那個年代,一個只用了五年時間就在哥倫比亞法學院攻讀完成了本碩博學位的人,如果考不上南韓的檢察官的話,那才不正常。

她的驚訝在於崔珍娜選擇了一條沒什麼前途的道路。

檢察官團體與財閥組織是沒有明確明說,但是有實然對立關係的兩個群體,雖然也有不少檢察官與財閥之間有著權錢交易的內幕。

但是在大體上,南韓政治架構中的三權分立,行政與立法機構,是當時南韓本地與其實質宗主國——米國、經濟宗主國——霓虹協調催生後的產物,並且幾乎沒什麼大改動而沿用至今。

當然在這個時空下,東亞的天朝也在這個隔海相望的鄰國的政治格局當中也有不小的分量。

而三權分立中最後的司法權,其執行機構就是司法部治下的檢察官體系。

只是這個權力機構就是一個結合了大陸法系極致的偵查指揮權和海洋法系極致的自由裁量權於一體的畸形權力體系。

約束權力的權力,本身竟不受約束。

監督權力的權力,本身也不受監督。

那麼,其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維護全體國民的正當權益,也就是說,是南韓國民的需要賦予了檢察官體系的莫大權力,那麼檢察官也必須為此負責。

至少,表面上需要是這樣的,也必須是這樣。

而崔珍娜作為財閥家的小姐,想要在這個權力機構中有所作為,那是不現實的。

國民並不會信任一個出身財閥的人會成為他們權益的保障者和捍衛者,只會認為她的上位是財閥對司法機構的一次滲透,是極為危險的舉動,是必然的會被抵制的。

這無疑是一個刻板印象,也是一種歧視,但是這樣的想法早就在大多數國民中形成了思維定式。

所以,即使崔珍娜在這個崗位做得再好,也難以獲得認可,而一旦有所失誤,必然會早到很多的輿論上的詰難。

每個人的人生道路都是由自己選擇的,樸女士即使不看好崔珍娜踏入檢察官體系的這條路,也沒有任何舉動,只是偶爾會讓人打聽一下她的情況,權當是個消遣。

之後,在她的視野裡,崔珍娜果然順利地考過了司法考試,而且是以研修院首席的身份進入了中央地檢。

而後又近乎完美地工作了三年之後,她還是離開了檢察官這個她好像很喜歡的崗位。

再之後,她就更低調了,低調到讓樸女士這個一直默默關注她的人都失去了興趣。

只是在有一天聽到了崔珍娜意外離世的訊息後,樸女士才想起這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