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來自周夕瑤的邀請(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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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沉浸在幹碎周夕瑤的快感中,此時被尹天奇提醒,沈旭猛然意識到問題。
自己拿出《年少有為》這首歌,好像沒跟公司說!
這一定程度上,違反了公司的規定。
不管是娛樂圈還是任何生意,必然有甲方和乙方的區別。
甲方可以提諸如“五彩斑斕的黑”這樣的無理要求,乙方只能順著甲方的心思左改右改。
而明星從來不是甲方,他們時常會被公司剝削。
別以為那些流量明星賺到的錢都進了自己的腰包,其實他們的高片酬高出場費,很多都是為他們背後的公司賺的。
也正是因為資本公司對明星的無盡剝削,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明星和老東家打官司的新聞。
比如鬧得很大的鄧紫棋,和老東家鬧矛盾之後,專門出首歌diss老東家。
出名的大明星能和公司打官司,修改合同,修改分成比例,像沈旭這種還沒出道的小明星,別說打官司了,公司說雪藏你就雪藏你,就像當年一樣。
沈旭簽約的金宇公司,合同分成比例為九一,公司拿九,沈旭拿一。《年少有為》的收益,公司會拿走九成,除此之外,他的任何商業行為,都必須報備公司,由公司安排。
這一方面是因為小明星沒有人權,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沈旭這樣的練習生想要出道“撈錢”,就得完全依賴於公司。
畢竟要是沒有公司,沈旭根本沒有機會上《練習生大挑戰》,把周夕瑤幹碎。
而沈旭面臨的,還不只是私自演唱自己的原創這一個問題——依照沈旭對經紀人金桂的瞭解,等會兒見到金桂,他一定要被金桂劈頭蓋臉狠狠罵上一頓!
“我靠,如果以後每首歌我都只能拿到一成收益,我現在只有五次【複製許可權】,那得賣多少才能賺到五百萬啊?”
怎麼面對金桂,沈旭不頭疼。手上有系統,只要原創足夠多,金桂想欺負他公司領導也不會同意。
他現在頭疼的是系統升級。
他可是必須賺夠五百萬,系統才能從0級升到1級,重新整理【複製許可權】次數的!
然後,他想到了更嚴重的問題:
“如果以後我賺的錢都得分給公司九成,我豈不是成了冤大頭?不行!我必須得儘快跟公司修改合同……咦,這種情況好熟悉啊,兩年前我是不是幹過?”
沈旭有點恍惚。
“沈旭!”
就在這時,旁邊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沈旭回頭看去,發現身邊站著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女人。
“你好,我是沈旭,有什麼事嗎?”沈旭暫時中斷思緒,問道。
劉薔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旭,心裡讚了一聲“真人更帥”,口中則說道:“我們老闆想見見你,和你談一些事,有時間嗎?”
“你們老闆是?”沈旭試探問。
“周夕瑤。”
嗯?
周夕瑤剛剛才在臺上說過想和我合作來著,這麼快嗎?
沈旭詫異了一下,忽然抓到一個頭緒。
周夕瑤好像早就脫離娛樂公司,自己開了獨立工作室做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