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峰說完就掛了電話,然後把轉換好的錄音用彩信的方式發給了李曉雲。

發出這段彩信音訊,凌峰就花了一百元話費。

幸好對方不收費,只要接收就可以了,不然凌峰怕李曉雲又發脾氣。

凌峰現在不管發什麼,她都會以為是威脅錄音,所以凌峰要求她聽完,她肯定就會認真聽完。

畢竟李曉雲害怕裡面有不該出現的錄音片段,李曉雲也確實嚇了一跳。

她真以為凌峰把昨晚的事情錄音了,現在發給她是想威脅她。

結果她從頭聽到尾,發現是四首沒聽過的歌曲。

她以為凌峰把威脅錄音發錯了,發成了歌曲錄音。

剛這樣想完又接收到了凌峰的彩信曲譜,接著又是凌峰的簡訊息。

“聽說李曉慧喜歡音樂,剛好我朋友創作了幾首歌曲,還沒有註冊版權。”

“想發給你聽聽,看看是不是李曉慧喜歡的歌曲型別。”

“如果她不喜歡的話,我還有幾十個詞曲作家朋友。”

“他們關係和我非常好,相信會按照李曉惠的喜好,創作出她喜歡的歌曲。”

“只要是她喜歡的,我這邊都能買來送給她,不管多少首,版權都可以給她,就想表達我的歉意。”

“我自己自斷手腳的話,是不是我找朋友斷了自己的手腳。”

“然後拍照給你,加上醫院的證明照片嗎?如果是,我就自斷手腳”

就這樣兩人開始在簡訊裡商討事情的解決方式,最後凌峰找強叔在醫院裡開了假的骨折病歷。

然後又穿的衣衫不整,在泥地裡打了個滾,化妝成鼻青臉腫的躺在地上,讓凌國強拍了幾張照片。

然後加上病歷影印件,找人送到了李曉雲那邊,至於歌曲什麼的,都全部交給了李曉雲自己處理。

然後又答應了李曉雲,以後至少再為李曉慧提供三首,質量不次於這次的歌曲,最終才換來李曉雲的幫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