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忽然問道。

“不記得了,血族和人類不一樣,不過生日。”

葉子沫摸了摸下巴,“但大概可以做你的先祖了。”

“……”

林默擦了擦額頭的汗水,這樣的吸血子,根本不適合做女朋友吧。

“你想好要成為血族了嗎?我看你沒有多少巫師天賦。”

葉子沫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卻比平時面無表情的樣子多了一絲靈動,更漂亮了。

林默嚥了口唾沫,想起她甜甜的嘴唇。

啪!

林默拍了自己一巴掌,將一隻不長眼睛的蚊子拍死在自己的左臉頰,同時讓自己保持了清醒。

“不要。”

林默這段時間擁有了超人的力量,確實很刺激。

但相比起危險的非凡世界,他還是更喜歡平靜安穩的現世生活,喜歡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雙手獲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林默就是這樣一個人,非常有主見,也固執,如果是依靠血族走捷徑,哪怕成名,他感覺到的也是空虛。

就像是葉子沫,十項全能的她基本上把世界上能學的都學了,但她卻很少笑。

相比起來,自家妹子林萱,基本上除了做飯喂貓,啥也不會,護理也學得不怎麼樣,但天天傻笑,會因為一個二手電腦桌就開心一整晚。

成為血族後真的快樂嗎?作為人類觀察師,天天觀察葉子沫,林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葉子沫並不快樂,甚至有些孤單,她淡漠的眼神裡藏著一絲哀傷,也許別人看不出來,但林默察覺到了。

既然成為血族後不快樂,那為什麼非要成為血族。

林默是一個追求快樂的人,無論是畫漫畫也好,補習也好,製造光明戒指也好,其實都是追求快樂。

追求夢想很快樂,追求成功也快樂,能幫助朋友也很快樂。

如果這件事本身就不快樂,那為什麼要去做。

葉子沫對於林默的拒絕並不意外,她放下漫畫書,拿起手機,準時追林默最終更新的漫畫。

雖然這些都是林默的存稿,她早就悄悄一飽眼福了,但更新時準時奉上追番是一個粉絲應有的素質。

就這一點上,她非常合格。

雖然她從不留言,也不會給貧窮的漫畫家一點點打賞。

但她確實是默醬的粉絲。

如果林默不畫崩,她將一直是默醬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