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校花的決心(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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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六班教室內。
李清安靜地坐在課桌前,合上了課本,濃密的睫毛投下一片陰影,這次文藝匯演,她一定要豔壓群芳!奪回她做為校花的尊嚴!
自從葉子沫和小菊打網球的影片傳開以後,在學校論壇裡,就有不少人開始質疑李清的校花地位。
尤其是高一新生們,沒有見識過李清才藝的新人,看到了葉子沫如同國家網球隊一般的水準,瞬間就對她路轉粉,在論壇上吵著要重新選舉校花。
校花的地位李清在乎嗎?
原本是不在乎的。
不算幼兒園,她從小學開始就是校花,升了高中之後依然沒有任何女生能撼動她校花的地位,基本上她走到哪裡,聚關燈就開到哪裡,是一個自帶光環的主角型人物。
校花這個名頭她毫不在意,因為天生就屬於她的,就像是為她量身打造的詞彙。
所以,真當有人來搶這個名頭的時候,她的情緒波動了。
她在乎的是有人要奪走本就屬於她的東西,而不是校花這兩個字。
所以,她已經報名參加了文藝匯演,她絕對會在全校師生面前證明,自己才是那個天之驕子,才是當之無愧的校花第一人。
新來的學妹,對不起,你奪不走屬於我的東西。
李清對葉子沫很好奇,順帶著對林默也產生了好奇感。
她同父同母的弟弟李茂就和林默在同一個班。
父母離異後,姐弟兩分別跟著老爸和老媽居住,基本上沒有什麼來往,如果不是明月高中,他們可能一年也不會見上一次。
因此學校里根本沒人知道未老先衰的李茂有一個校花姐姐。
李清也不想告訴別人,中年人李茂是自己弟弟。
如果不是因為對葉子沫和林默的好奇,她根本不會想到弟弟李茂。
從小沒有在一起長大,所以姐弟兩的感情可以說淡得出鳥來。
“李清,去打網球嗎?”
閨蜜們拿起球拍,在教室門口等她。
受到葉子沫網球比賽的影響,學校裡的女孩子最近都開始學習打網球,三三兩兩地約著去網球場。
李清搖了搖頭:“我不去了,你們去吧,我還得去播音。”
李清拒絕了她們的邀請,獨自離開教室,來到多功能樓的三樓播音室,開始一天的晚間播音。
她不僅長相甜美,聲音更是充滿了磁性,可以說是明月高中大部分男生的夢中情人。
但林默這種一邊上學一邊打工的人是無緣聽到她的播音的,播音時間整好就是他的打工時間。
林默和葉子沫坐在便利店裡看店,今天小菊沒有躲在灌木叢裡,而是跟著葉子沫一起看店。
由於她太萌了,邋遢的中年大叔連覺都不睡了,就在一旁逗她。
然後,林默開始猶豫要不要先幫他撥打120,因為怪力少女小菊隨便一個拳頭,都能讓他的老骨頭咔咔作響。
“你想好報什麼才藝了嗎?”
葉子沫好奇地問道,她難得對什麼事好奇,林默就特殊的存在,總能勾起她各種情緒波動。
“我沒什麼才藝啊。”
林默苦惱地撓了撓後腦勺,“而且感覺時間也不夠用,最近我很忙的。”
林默沒有說自己畫漫畫的事,在畫漫畫這件事上他還是很低調,畢竟自己還是一個默默無名的兼職畫手。
反正他們也只是陪襯夏洛洛的綠葉,班裡的文藝活動基本上最後都是被夏洛洛承包了的。
她雖然是個腐女,但是點子多,才藝也不錯,會唱歌會跳舞,所以才被選做了文娛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