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挖人(二合一章節)(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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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悄悄對著身邊的小許說道:“我不是跟你說了我在哪家公司上班麼,剛剛是軟體公司的HR聯絡我,想挖我過去他們公司任職......”
“這是好事啊。”
…
小許脫口而出。
以她的個人學歷和工作能力,對於挖人這個詞,還停留在一個固定印象裡。
那就是被挖的那個人,其工作能力和才華,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而且那福利待遇之類的,肯定也是比之前的要高一個水準吧。
“真的是一件單純的好事就好了。”
從小的成長環境加上求學經歷,又經過和同學室友合夥公司,然後失敗.....找工作,到遇到李默,進入這家公司工作......
他可以說自己早就不是一個‘天真’的年輕人了。
“怎麼不是了,他們給的福利待遇不好嗎?!”
在小火車哐當哐當的雜音之中,摻雜著小許不解的提問。
“我們兩家公司現在是競爭對手......而且我還簽了協議的,這個時候要跳槽的話,我可是至少要陪三十萬塊錢的啊。”
萬景亮不得已,又簡短的說了一下其中原由。
其實還有個事情他沒說。
那就是他並不是一流大學畢業,其才華和能力也並不是很優秀的那種。
在這個公司能做到目前這個主管職務。
是因為自己是創業元老,也是李默願意提拔和培養他所導致的。
但是換到軟體那個公司裡去,他就什麼也不是了。
雖然短期來看,給的那個福利待遇是好。
但是往遠了想,還不一定比得了目前這家公司。
自己那些同學裡面,就發生了很多這樣的案例。
“三十萬塊錢,這麼多!”
小許驚呼,她一個月的工資才三千塊錢,不吃不喝的話要差不多十年才存的下來了。
“那這個錢對方願意出麼,你有沒有跟人說。”
“沒有。”
萬景亮搖搖頭,說道:“我又不是什麼大神級別的,這個數目的賠償金對方不可能願意出的。”
小許一時之間也是無語,半響後才又問道。
“那你為什麼當初要籤這個協議啊,而且還籤那麼高的賠償金,你老闆逼你的麼,還是有什麼說法。”
“籤這種競爭協議和保密協議的話,公司裡面所有重要的人員多要籤的,至於賠償金和一些條款的話,基本是按照職位等級和年薪來參考的,勉強算是一種業內規定吧。”
萬景亮回道:“而且這也算是一種內部認可吧,會有一些福利待遇和加薪升職的機會.....所以不算是我們老闆逼我們的。”
“現在又不是什麼舊社會,不可能還有什麼黑心資本家逼迫打工人籤賣身協議啊之類的。”
也許是被萬景亮這樣一說,弄得小許沒什麼話說了。
又也許她是為了掩藏自己的剛剛那個‘誤會’,聽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