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歌笑問:“我是不是有一種錯覺,感覺哈利波特和發條女孩之間,你更加關注發條女孩的成績?”

張宣回答:“你的感覺沒錯,但這有毛病嗎?畢竟發條女孩才是我的親生兒子。”

陶歌優雅地說:“沒毛病,就是為羅琳打個抱不平,畢竟她如今都有想給你生兒子的念頭。”

張宣連忙喊:“打住打住,說正事。”

陶歌這次沒辯嘴,繼續念:“發條女孩9月份賣出620多萬冊,10月份賣出600多萬冊,11月份賣出590多萬冊。”

張宣聽得怔了怔:“資料一直在下降?”

陶歌撩下頭髮:“你就知足吧,很多作家一輩子都賣不出你一個月的量。

畢竟發條女孩不同於哈利波特,受眾不一樣,能維持這個高水準,企鵝出版社都已經笑得合不攏嘴了。

你還在這擱不滿意?”

這是大大的實話!

張宣砸吧砸吧嘴,貌似自己被哈利波特影響到了?

竟然對這樣的牛逼成績產生了懷疑?

呸!真是不應該啊!

怎麼能同哈利波特比呢?

世界上也就一個哈利波特。

收攏心思,張宣期待地問:“冰與火之歌這40天一共賣出多少?”

陶歌直接回答:“1650多萬冊,具體資料是16522983冊。”

說句實話,這個資料有點超出預期,比當時發條女孩還高出100多萬冊。

看來企鵝出版社動用最頂級的宣傳渠道,效果還是不錯的。

但他知道,如果歷史軌跡不變,三本書裡面,按長遠的累積銷量資料看:

哈利波特排第一,冰與火之歌系列排第二,發條女孩排第三。

但是如果按單冊資料看:哈利波特第一,發條女孩第二,冰與火之歌第三。

可哈利波特前後有7部,冰與火之歌同樣有7卷,前景一片看好。

錢途更是璀璨光明!

張宣有心口算一下多少錢,可資料太大,算不清。

臨了只得問:“這三個月我可以進賬多少?”

陶歌半躺到沙發上:“哈利波特賣出4150萬冊,按新協議算,每本稅後你得2.1英鎊,你能得到8715萬英鎊。

發條女孩三個月的總數是1810萬冊,每本稅後得4.8英鎊,版稅收入總計8688萬英鎊。”

話到這,陶歌翻一頁,“冰與火之歌協議是20%的頂級版稅分成,每本稅後你能得5.1英鎊,這裡是8500萬英鎊。”

8715加8688加8500,多少?

2.59億英鎊!

嘶!

張宣忍住不深吸一口,要窒息了!

這錢不比搶銀行還來得快?

張宣不敢置信地確認一句:“2.59億英鎊???”

陶歌目光沉到報表右下角,核對一遍:“2.59億英鎊沒錯!換算成人民幣是31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