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多多供奉一點貢品。比如汽車、房子、香燭錢紙,還有漂亮丫鬟之類的,多燒一點過去,相信會加倍保佑自己的。

不過他內心還有一種蠢蠢欲動的想法:那就是經典文學要繼續寫,這是長臉面的事情,這是他的立足根本,不能放下,不能忘。

然後呢,再開個馬甲,寫一部賺取外匯的書,在國際上揚名立萬。

比如科幻…

再比如“哈利波特”…

或者,新馬甲直接截胡諾貝爾文學獎作品。

雖然由於體制原因,就算寫出來一樣的東西也不一定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但他也沒負罪感,畢竟老外的作品不嫖白不嫖。

不過這也有個前提,自己要有國外的生活經歷。

要不寒暑假去英國?

以創作取材的名義,去莉莉絲那裡?

和莉莉絲同居?

腦子裡晃過莉莉絲的身材...

嗐!這想法一起,他就,他就...

感覺又要換褲子了。

其實這想法還真的不是不行,你說要是去和莉莉絲住一段時間就寫出了“哈利波特”,將來傳出來也是一段佳話,才子配美人的絕世美談...

也是自己和莉莉絲的愛情見證...

保準莉莉絲會被感動的一塌糊塗...

到時候把這東西往莉莉絲父母面前一擺,看看,這張宣不愧是大作家,和女兒鬼混,都混出了幾億幾億美刀的收入,順便還在國際上揚名立萬,霸佔世界暢銷榜榜首...

嚯,這事情想想就美...

對了,哈利波特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版的?

第一部好像是1995年開始寫,,1997年出版的吧?

應該沒記錯。

後續都是1998年之後寫的了。

張宣覺得只要半年之內截胡“哈利波特”,相同的設定,換個不同的名字。

然後自己再綜合後世眾多經典之作的情節加到裡面,保準能寫出一部比“哈利波特”原作更有看頭的書。

如果真這樣,就算內心已經有了初步想法的羅琳看了也得哭...

不哭不行啊,她會覺得她自己已經構成思維剽竊,只得放棄...

人家白紙黑字擺在那,你羅琳再厲害也沒辦法啊,只得把門牙打斷了往肚子裡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