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愣,自然是不敢不答,要是不答,恐怕下一秒就要灰飛煙滅了。

在人間逗留太久了,男人自己也忘記了。

大概有十多年了,具體是多久,我都忘記了。

叫什麼名字?

孫志偉。

張誠正在打字的手一頓,眼睛從電腦上移開。

孫志偉,這個名字還真是如雷貫耳。

十八年前的一個清晨,豐瑞市的菜市場,發現一些屍塊了。

這件事引起警方的注意,兇手後來又在其他菜市場,丟棄屍塊。

孫志偉的頭,是最後發現的,臉上被刮花。

當年的技術沒有那麼厲害,如果不是孫志偉的身上,有個胎記。

恐怕連身份都無法確定。

案件一出,轟動全國,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兇手到底是誰。

想不到孫志偉的鬼魂,竟然在人間遊蕩了十八年。

殺你的人是誰?

孫志偉此時才回過味兒來,你要幫我?

張誠拉開抽屜,將瓷瓶拿出來。

不然呢?你只要心願未了,就永遠都不可能去投胎。

林巧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讓你投胎。

我可是收了錢的,這點職業操守還是有的。

時隔多年,孫志偉每一次看到,自己殘破的身軀,都能想起當時的痛苦。

然而記憶消退,這麼多年過去了,只隱約記得兇手的名字。

兇手的長相,他也早已忘記了。

這麼多年,孫志偉一直不願意投胎,就是因為殺他的兇手沒有抓到。

孫志偉變成鬼魂的前三年,一直跟在兇手的身邊。

孫志偉潛入兇手的夢裡,找他索命。

兇手驚恐萬分,隨後找來大師,在家裡做法,買了護身的物件。

孫志偉便無法近兇手的身,只能在兇手的家附近徘徊。

正是如此,孫志偉才走上了不歸路。

孤魂野鬼見孫志偉是個新鬼,便欺負他。

陰差陽錯下,孫志偉吃掉一個鬼魂,感覺自己的渾身都充滿力量。

孫志偉想要強大自己,便吃掉那個地方所有的鬼魂。

漸漸的,孫志偉忘記初心,一心只想強大自己,成為鬼王。

時間長了,鬼魂已經沒辦法滿足孫志偉。

孫志偉發現生魂比孤魂野鬼,更加好吃,便開始到處狩獵。

直到遇到林巧,孫志偉靠近林巧,本想趁著林巧放鬆警惕時,吃掉她的靈魂。

但是與林巧相處一段時間後,孫志偉愛上了林巧。

孫志偉努力抑制自己,和林巧過上平凡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