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不能打工(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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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警官繼續講道——
第二天,又有一個少女來孟醒小賣部門前打卡,她驚詫地發現,大門上的鎖被撬壞了,不少貨架都空了!
這小女孩立刻意識到自家偶像的小賣部被賊人給偷了!
她馬上把這個壞訊息發到了粉絲群裡。
被夏落搭訕過的少女感覺夏落有重大嫌疑,立馬把自己的經歷分享到了群裡。
宣城本地幾個筍絲,帶著巨大的憤怒,來到派出所報了案。
根據筍絲提供的線索,搭訕過筍絲的那個人,“獐頭,賊眉,鼠目”,警官們不用細想,立刻把懷疑的目光投向了以派出所為家的夏落。
王警官帶人去夏落家搜查的時候,他還沒來得及銷贓,正悠哉悠哉躺在床上,一口煙,一口酒,快活似神仙。
鐵證如山,夏落供認不諱,乖乖上了警車。
因為這次他盜竊涉及金額很大,已經觸發了華夏刑法中盜竊罪的成立條件,不是原來小打小鬧的拘留幾天可以解決的了,要鋃鐺入獄,跟江心源一塊睡大通鋪了。
警官們叫孟醒跟他們走一趟,是讓他作為受害人,去確認盜竊物品和金額,做筆錄的。
聽完王警官的講述,孟醒已經是七竅生煙,氣到螺旋昇天了。
媽的,這該死的夏落,比筍絲缺德一千一萬倍!
我孟醒容易嗎!
為了掙五萬塊錢,在劈里累死累活,沒想到,後院起火,自家小賣部損失慘重!
誰能比我苦!
一進派出所,孟醒就看見牆角蹲著一個黑黑瘦瘦的男人,手銬一端在他腕部,一端在暖氣片管子上。
獐頭,賊眉,鼠目,混不吝的地痞無賴專屬眼神。
就是他了!
孟醒猛地衝上去,上來就是一腳飛踹,朝著肇事者怒吼道:“就他媽你叫夏落啊!”
警官們趕緊攔著孟醒:“小夥子,別動氣,現在是文明社會,不能以暴制暴。”
孟醒仍不解氣,朝著夏落又是一腳猛踢。
這腳法極其精準,擦著夏落臍下三寸要害之處,飛快掠過。
把夏落嚇得是臉色煞白。
“你他媽的,沒錢花,就不能去打個工嗎!非要當小偷!”
孟醒吼道。
誰料人家夏落竟振振有詞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只能靠偷,維持一下生活這樣子。再說了,在家超無聊的,又沒有朋友,又沒有女仔玩。這裡面就不一樣了,個個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派出所的!”
“喜歡你媽的頭!”
孟醒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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筍絲因為孟醒小賣部被偷事件,又改編了筍絲般《好運來》。
又一首歌被我禍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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