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七章 御史監管制(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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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的多種裝甲車,重量都達到了七八噸,而正在研發中的履帶式戰車則是更加沉重,十多噸的原型車就有好幾種。
軍方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要求所有的甲等一二級公路的永久橋樑承重能力都必須達到二十噸以上。
這,其實只是最低標準。
而實際建造甲等一二級公路的時候,不可能去建造承載能力這麼差的橋樑……這麼死貴的泊油路都修了,也不差一座水泥或鋼鐵橋樑啊!
而實際上,軍事上的要求,遠遠沒有民間貨物運輸的要求高……軍方只要求橋樑承重二十噸,但是當代民間的重型卡車連車帶貨,往往能夠有五六噸……然後,你以為這些民間卡車會一輛接著一輛駛過橋樑?
怎麼可能……實際裡,這些卡車會一輛跟著輛過去,一旦前方堵車的時候,甚至橋面上會擁堵一大串的重型卡車,該孔橋面實際承載的重量,有可能達到幾十噸。
所以,公路設計部門在設計橋樑的時候,其承載能力往往要比軍方的強制規定要更高……要不然一堵車然後橋就跨了,那得死好多好多人,從設計師到當地官員再到施工單位,那得死一片……字面意思的死一片。
大楚帝國對這些重要的官府投資修建的基礎核心設施的監管,和以前的古代王朝一樣都是非常嚴厲,甚至稱得上嚴苛的。
對於核心工程執行追責制度,架設一個施工單位主持修建了一座橋樑,然後在三十年的設計年限裡都得為此負責……除非是不可抗因素,否則在常規狀態下坍塌了,立馬就啟動抓人抄家模式。
然後當年的設計單位,監管單位,施工單位等等全都啟動追責……而大楚帝國的這種追責可不是罰款或口頭譴責,而是會給你直接提起刑事訴訟,除非你能證明自己當年沒錯,一切都合法合規,不然多少都得進監獄裡轉一圈。
當然了,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以大楚帝國裡的很多工程的設計年限度非常短,設計,施工,監管乃至當地官員都會想盡辦法,在一開始就降低設計年限……哪怕理論上修了一座特別堅固的大橋,正常使用百年來都沒啥問題,但是他們也會想方設法把設計使用年限壓縮十年八年……
防的就是這個很扯淡的追責制度。
而一些著名的橋樑設計師,乾脆只設計不簽名,也不和委託方接觸……他設計好方案直接賣給第三方,然後第三方找個人頂包署名作為設計師……
所以,你在大楚帝國裡看到不少的百米大樓,數百米的跨江大橋的設計師都是一些剛拿到相應執業證書的新手建築、橋樑設計師。
之前還出現過有不少的地方官員,都拒絕修橋……
就是害怕以後被追責,後來帝國出現了一系列政策乃至打擊,才把這股風氣給剎住,後來進行了一系列的妥協之後,出現了推動工程的官員只有政績還不用追責……只管推動就行,搞成功了就有政績。
但是負責監管工程的御史需要追責,並且還是強制監管,御史沒有選擇的餘地。
於是乎每當地方有重大工程的時候,負責監管的御史往往跟瘋狗一樣瘋狂出動,稍有不對勁就抓人……不然的話,以後真出問題了進去的就是他自己,就算不進去,最差也是一個監管不力的瀆職,進而丟官去職。
其實御史們都很討厭這種核心工程的監管差事,但是又甩不開,而且還無法推給新人或下屬,因為這玩意是當地主官監管制……一個縣的核心工程的監管負責人,就是時任縣督察院的掌院御史。
法律強制規定,根本推不掉甩不開。
因為這是帝國官場經過幾十年後的利益交換和妥協所形成的慣例……別說區區御史自己想要改了,哪怕是現在的羅志學親自下場去改動,那都是不可能的。
因為其他體系的官員,都很樂意給這些瘋狗一樣的御史套上一層枷鎖,再不濟也給他們添點堵。
當然了,御史也不是沒有反制手段的……一旦當地上馬重點工程了,他被迫成為了監管負責人後,立即就會進入瘋狂模式,到處找證據查案,一旦發現什麼不對勁直接抓人。
所以經常會出現一座大橋還沒有修完,推動橋樑建設的負責官員就已經被御史幹掉了的情況!
這是其他體系官員和御史體系之間的衝突和矛盾,數十年如一日!
所以說啊,有時候也不是說制定了多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一定能做到的有多好,人們總是會繞過去,鑽空子,然後給你留下一個爛攤子。
但是不管好壞,都讓楚國的重點工程,尤其是橋樑這種東西的質量往往非常高,有個瘋狗一樣的御史為了自保,天天給你盯著,你想要貪腐其中的資金還是有點難度的。
人家御史無法擺脫監管這個只有壞處沒好處的職責,不代表他拿推進主管官員沒辦法……我解決不了問題,我還解決不了提出問題的你?
開什麼玩笑,別小看大楚帝國的御史!
在大楚帝國的科舉體系裡,司法科舉不難,但是透過司法科舉後,如果想要成為御史,還要參加專門的御史考試,這個御史考試可就超級難了,沒辦法,空缺太少,同時競爭太大。
但凡有點能力的司法科舉考生,都想著去考一考這個御史……不為比的,就為了御史那龐大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