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婚前財產協議,雙方的婚姻關係一旦未來真的破裂要離婚,宋陳氏只能獲得一筆補償金,但是大筆資產什麼的就別指望了。

所以在正式登記結婚之前,雙方都請了律師團隊進行了婚前協議的談判……最後簽訂了一份完善的婚前協議。

這也是當代帝國富豪階層裡結婚的常規手段……這裡頭不僅僅保障男人的利益,也保障女方的利益……因為當代楚國人嫁女,家庭條件好的往往會給很多嫁妝,這些嫁妝的資產安全也需要保障的。

比如陳元祥之妻,她嫁過來的時候可是帶了大筆嫁妝過來的,各種店鋪就有二十幾間,國債、股票等有價債券也不少,按照她和陳元祥簽訂的婚前協議,這些嫁妝都是歸屬她個人支配。

一旦離婚的話,這些嫁妝資產,包括這些嫁妝資產投資後產生的收益,那都是能直接帶走的。

哪怕是陳家已經沒落了,家中已經比較困難了,但依舊給宋陳氏湊了將近價值一萬楚元的嫁妝……實際上又把宋二牛給出來的大筆聘禮拿出一大部分當成了嫁妝給了宋陳氏。

當然,大頭給了,但是小頭留下來,畢竟陳家經濟是真的困難,一時半會回血困難……宋二牛事先也給提前進行了準備,特地給多了幾千楚元的聘禮。

不過上述情況也只侷限在上流社會里,普通家庭的話嫁妝這些就沒有太多了,不過聘禮什麼的也少……畢竟都窮……

也不存在什麼只給聘禮不給嫁妝的情況……除非是真心抱著賣女兒的心態去,死活要錢,然而女兒也是抱著一心為父母家人,自己賣身出嫁的態度嫁人,這樣才會出現只收取聘禮卻沒有嫁妝的情況。

但是一般來說,極少出現這種情況……畢竟大楚帝國還是比較傳統的!

還有一點就是大楚帝國的男女比例很平衡,並沒有出現男多女少的情況,供需沒有失衡,女方也沒有奇貨可居的心態。

畢竟大楚帝國裡雖然也重男輕女,但問題是這年代沒有B超啊……重男輕女的家庭不能知道懷的是女兒後就直接去打胎啊!

華夏自古就重男輕女,這一點是事實,是屬於父系社會的普遍特徵。

但為啥古代,乃至近代男女比例問題不怎麼突出啊?那是因為在古代乃至近代的時候無法分辨胎兒性別進而打胎!

但是現代後技術發達,B超普及能準確分辨胎兒性別,再加上不能多生……所以很多家庭發現懷孕後是女胎兒,就直接打掉。

然後繼續懷孕,是男孩就生下來,是女孩就再打掉……

等生了男孩後就不繼續生了……

目標就一個:確保有一個男孩子繼承家裡的皇位!

這樣的家庭都不用多,十對裡來一對,那男女比例就徹底完蛋了!

如此才有這麼奇葩的男女比例。

還有一些是生下女嬰又弄死的情況,但這些是極端個例,雖然存在,但是不足以影響樣本……

因為哪怕一年裡有一萬對畜生父母弄死了一萬個女嬰,但依舊不足以影響一兩千萬新生兒這種龐大規模的資料樣本。

想要影響,少說也得弄死幾十萬個,而那顯然是不可能的,畢竟畜生父母還沒那麼多。

後世男女嚴重失衡,主要還是因為打胎……以及生了第一胎男孩子後就不繼續生了……導致很多家庭裡的下一代,就只有孤零零一個男孩子,或者乾脆是兩個男孩子!

但是當代的大楚帝國,醫療技術也不咋地,可沒B超這玩意,生出來之前你不可能知道是男是女……同時帝國對人們生孩子這個事吧,是不鼓勵不限制,你愛咋地就咋地……

畢竟我生不生孩子,關你屁事;你生不生孩子,關我屁事!

所以諸多因素裡也不存在什麼發現是女嬰就打胎,生了一個男孩子後就不生了的情況。

當代楚國的生育率普遍偏高,基本都是兩三胎以上。

同時也極少出現畜生父母把生下來的女嬰弄死……畢竟也沒有限制說只能生一個,用不著把女嬰弄死給弟弟騰位置!

但凡能養得活的,基本都會留下養……

但是話又說回來,在大楚帝國裡除了極少數地區以及群體外,對於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群而言,想要大魚大肉可能有點難,但是真想要吃飽飯其實也不難,而想要餓死那是超級難……因此養得好很難,但是養活孩子問題其實不大。

還是那句話,實在不行就移民啊,移民去美洲分分鐘給幾百畝地耕種,還可以申請官方移民,哪怕是身無分文都可以直接去!

如果這都能餓死,那是真的沒救了。

所以大楚帝國的男女比例並不失衡,男孩子雖然稍微多一些,但是男孩子夭折率也比女孩子高一些,因此等到成年婚嫁年紀後,男女比例基本一致……婚姻市場供需平衡。

所以大楚帝國的婚娶還是比較平衡,講究的是門當戶對,既有聘禮也有嫁妝,同時自由戀愛雖然法律上是這麼規定的,但是大部分婚姻其實還是相親模式的婚姻,講究的是一個門當戶對,我不高攀,你也別指望著我扶貧……

宋家和陳家的聯姻,就是一個典型!

一個有名無錢,一個有錢無名,剛好互補進行聯姻!

於是乎宋二牛和宋陳氏這兩個年輕男女,在認識僅僅一個多月,見面不過三五次,兩人獨處時間加起來不足一個小時的情況下,就直接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