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終於是在天足中心見到了林峰堂哥。

兄弟倆也是好久沒有見到了。

這下也是感慨頗多。

林海說起自己在動車站遇到的糗事,林峰也是樂了。

“這面錦旗,一定要送。”

林海翻出了林峰老爸老媽帶過來的一大堆乾貨。

讓林峰是感受到了家鄉的溫暖和親切。

“聽說你搞直播和影片啊。”

林峰看到了箱子裡的器材和釣具。

“隨意拍點影片,就是維持生活這樣子啦。”

“謙虛的不要,我看你都有上百萬粉絲,那每個月收入應該不止維持生活這樣子吧。”

說到這個,林海挺沮喪的:“沒謙虛啦。簽了公司,公司抽了大頭……”

林峰又問了其中的內幕,才恍然大悟。

原來最早林海的影片,粉絲很少的時候,一家影片推廣公司找上門來。

各種糖衣炮彈的轟炸之下,老實人林海便跟該公司簽下了協議。

不過隨著自己的勤奮更新,影片的粉絲逐漸多了起來。

林海不覺得這跟公司有多麼大的關係。

公司有做推廣,但力度並不是很大。

但協議簽了就是簽了。

影片所獲得的收益,自然是被公司抽走了一大半。

這將近三年來,林海也沒辦法,只能等著協議的時限達成之後,便算是自由了。

林峰大體是知道這些所謂的影片推廣公司裡面的貓膩。

基本上,協議都是一些霸王條款。

往往剛出道的影片播主,為了人氣沒有辦法,只能簽下。

一旦人氣暴漲了之後,各種糾紛還是挺多的。

這就像是經紀人或者演藝公司一樣。

但這亦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很難說誰是誰非。

畢竟一開始,大家都有所求。

如果有人不守約,那就是違規了。

“還有多久協議到期?”

“三個月。”

三個月不算久,過了之後,那賬號什麼都屬於自己的了。

林峰想了想,決定讓堂弟在城裡玩幾天之後,再安排他去碼頭。

那邊有自己的大小遊艇,還有遊艇會,這夠他填充趕海影片內容的了。

林海一聽,高興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