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來生還能遇見你(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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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裡,那個人又拿到了一個角色,搖滾青年。
起初,他從偏遠的鄉鎮揹著吉他,坐著綠皮火車來到那座耀眼的城市。
一下火車,是個夜晚,迷幻的彩燈和無人機表演讓他的心狂亂賓士,他告訴自己一定要留在這座城裡。
只是這座城市安居不易,白天他送著外賣,夜晚他又混跡於酒吧,希望能找到一個駐唱點,只是他並沒有受過專業訓練,而且城市裡,搖滾似乎也不在那麼流行了,他唱出不海豚音……
一次次的失意並沒有讓他放棄,他仍然堅持著,他相信,他終將勝利。
當然這之間也並非沒有幸運的事情,在他送外賣的時候,他認識了一個女孩。
女孩是商場銷售,也是從小城鎮來打工的,兩人恰好住在同一個城中村。
起先擦肩而過,並不相識。
再遇幾次,相互點頭,一笑而過。
終於有一天,大雨,他送外賣去商場,正好是那個女孩點的,兩人便有一種他鄉遇故的感覺,笑容親切很多,臨別,女孩拍著胸:“我一定給你好評。”
然後再在城中村相遇,兩人便能互相交談,還互加了微信。
又一天晚上,女孩難得的被朋友拉去酒吧,於是在酒吧的門口,女孩又看到了他,身上的外賣背心反著穿,身體靠在酒吧復古的牆壁上,頭昂的高高的,彈著吉他唱著歌,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裡,雖在鬧市,傍若無人。
這一刻女孩覺他是一道光,一道劈進自己世界的光……
於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女孩不再叫外賣,但給女孩送午餐的仍然是穿著外賣背心的他,他會從城市的某個角落找到最好吃的食物,按時給女孩送去。
而每到夜晚,女孩會陪著他蹲在酒吧外的牆邊,街角,聽著他彈吉他,跟他一起唱著歌謠。
到得午夜,女孩會買兩杯奶茶,你一杯,我一杯,然後騎著單車回到出租屋。
兩人就這麼自然而然的走在一起了。
白天踏實工作,夜晚追逐夢想。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終於,他成了酒吧駐唱,再漸漸的他在這一帶酒店裡聲名雀起,網路上也時常有他唱歌的段子。漸漸的,有粉絲千里而來,去酒吧給他獻花。
於是他再沒有時間去送外賣,也沒有時間給女孩送午餐了。
而女孩也不知什麼時候起,不再陪在他身邊唱歌了。
起先只是在人堆裡欣慰歡喜的看著,然後在臺下時而淺笑,時而失神的望著他,再到後來,她再也沒去過酒吧,酒吧門口那家奶茶店也換了老闆,奶茶的味道已經不記得了。
再然後,他們就有了猜忌,有了爭吵,爭吵的次數多了,傷害也就隨之而來。
於是兩人漸漸的避開見面,指望少些傷害,少些痛苦。
起先三五日不見,再後來十天半月不見。
再後來,微信的交流也漸漸的沒了。
緣不知何起,情不知所終。
女孩就這樣漸漸的消失在他的生活裡。
商場的銷售也換了幾批,人早就不是原來的人。
他依然唱著歌,只是漸漸的唱歌並不能讓他快樂,他似乎被困在酒吧裡,他愈掙扎,愈掙脫不出。
漸漸的,開始有他的負面新聞,未紅就耍大牌,遲到,衝撞粉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