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十六章 我跟定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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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這是什麼意思?他是不是以為自己攀上羅家之後就可以對咱們發號施令了?”
“星海地產的主人是羅家,他李政也不過是個傳話的而已。”
“羅家口氣也真大,想要把北湖的地皮全都吃了?”
“各位怎麼看?”
當李政把羅非的話放出來之後,類似這樣的對話在各個地產公司裡不斷的上演著。
羅非在春城市也不是一手遮天,跟星海地產關係好一些的公司已經派人過來詢問具體情況。
關係不好的競爭對手已經開始計劃怎麼讓星海地產吃不了兜著走!
一週後。
土地競拍正式開始。
首先在土地競拍之前,還有許多程式需要按循序進行。
比如釋出拍賣公告,拍賣公告至少應當在拍賣日前20日釋出。
競買人報名提出申請並提交資格身份證明檔案,交付履約保證金。
拍賣人按拍賣檔案要求對競買人資格和資信進行審查、核驗,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競買資格證書。
準備工作完成之後,就是公開拍賣的過程了。
拍賣應在拍賣檔案規定的時間、地點由土地拍賣主持人按以下程式主持進行。
拍賣開始前,競買人憑競買資格證書領取統一編號的應價牌,競買人少於三人的,主持人應當終止本宗地的拍賣。
競買人顯示應價牌,主持人點算競買人。
主持人介紹拍賣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和其他有關事項。
主持人宣佈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沒有底價的,應當予以說明。
競買人按規定的方式和要求應價。
主持人確認該應價後繼續應價。
主持人連續二次宣佈最後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如果最後應價達到了拍賣底價,主持人在第三次報出最後應價後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後應價未達到拍賣底價的,主持人應宣佈收回拍賣標的,停止拍賣。
主持人宣佈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最終拍賣成交後,出讓人、拍賣人、競得人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競得人應按規定繳納交易服務費並按《成交確認書》約定時間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對出讓人、拍賣人、競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競得人支付的保證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不計息。
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所收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競得人反悔和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合同的。
2、競買人和競得人提供虛假檔案隱瞞事實的。
3、競買人和競得人的採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4、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它違約情形。
眾人落座之後,主持人已經開始競拍第一塊地皮。
土地位置長春北湖開發區東至丙五街、南至大學城路、西至和安街、北至丙十七路。土地面積102436平,規劃用地性質居住商業用地,容積率A地塊R≤2.0;B地塊1.7<R≤1.8,建築密度:A<40%;B<30%,建築高度:A<80米;B<54米,綠地率:A>25%;B>30%,掛牌出讓起始價格樓面價:2575元平,增加幅度20元平,出讓保證金43197.56萬元,出讓年限住宅70年商業40年。”
“萬隆地產2595元平。”
“恆盛地產2615元平。”
“星海地產2635元平。”
“百強地產2655元平。”
“萬樓地產2675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