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漢州軍制方面的一個問題。

邊軍,是不能用本地人的。

因為一旦城池失守,邊軍就有投降的可能,因為家眷就在這個城池中。

如果家眷不在這裡,這些邊軍或許就會拼死力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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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逃兵必死,還會連累家人。

而戰死之後,家人反而會得到一筆撫卹金。

大楚國的撫卹金,比前周要高一些,普通軍士就有五十兩白銀。

根據官職不同、軍功不同等因素,撫卹金也有會有所提升。

最高的,可達一千多兩。

這個問題,劉長青看出來了,也向漢州兵曹從事衛邵提出過,但並未得到衛邵的採納,劉長青因此反而被貶了一級。

另外,劉長青還提出一個建議。

郡官的家眷,必須要在漢城。

縣官的家眷,必須要在郡治所。

這就能有效避免,在遇到什麼戰事的時候,郡官和縣官有逃跑或者投降的風險。

不過呢,劉長青的這個建議,被上一任漢州刺史給否了。

那個漢州刺史否定的理由有二。

第一,大楚國強,大吳國弱。

大楚國不打大吳國就已經很不錯了,大吳國絕不可能主動招惹大楚國的。

所以,漢州無戰事,自然就用不著這麼麻煩。

第二,如果這樣操作的話,就顯示出對漢州各級官員的不信任。

如果官員們都帶著情緒工作,對漢州而言,自然不是什麼好事。

被否之後,劉長青再被降了一級,更是沒機會再申訴。

第一,大楚國和大吳國之間,或許沒有戰事,那漢州水賊呢。

第二,可以增加官員們的獎懲和監督機制,避免消極怠工的情況發生。

後來,劉長青心灰意冷,就再也沒有提過任何建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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