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鵬的豪宅裡,他正側躺在右伶的腿上讓後者給他掏耳朵。

右伶一邊掏一邊羨慕道:“老闆,我真羨慕你們龍國人的幹耳屎。”

蕭鵬擺手示意她停手,然後坐起來道:“你是沒得東西羨慕了是吧?連耳屎也要羨慕一下?”

右伶去洗了洗手,然後走過來給蕭鵬端過來一杯果汁後道:“老闆,我們大多都是溼耳屎,所以我們平時掏耳朵都是棉籤而且很不容易掏,每年都會有不少人因為掏耳朵傷到耳道進醫院。”

蕭鵬接過果汁道:“人種差距,沒辦法。”

外國人的汗腺問題其實也影響到耳道,耳屎都是黏黏的那種,也就是右伶說的‘溼耳屎’,掏起來相當費力,所以經常會出現右伶說的情況——有人因為掏耳朵傷到耳道去醫院。

這還是個普遍現象!

就在這時,房間門口突然傳來敲門聲。

“進來!”蕭鵬道。

宋管家進來後道:“老闆,左伶小姐回來了。”

左伶站在身邊笑道:“老闆,我回來了。”

她進入房間後宋管家關上門離開。

“終於捨得回來了啊?”蕭鵬道:“本來以為三天回來,結果你這一去半個月。”

左伶道:“老闆,不是我不回來,是他們不放人啊。按照他們的想法是想讓我待三個月呢!”

蕭鵬笑道:“吆,他們這是打算讓你當新人教官呢?看來你這做的真不錯。”

“也沒有那麼誇張。”左伶坐到右伶旁邊:“老闆,聽說你又遇到麻煩了?我在網上可看到報道了。”

蕭鵬:“我能遇到什麼麻煩?碰到個傻子。沒出事兒的時候牛氣沖天,出事了就裝可憐。”

右伶笑道:“真不知道是哪個大聰明給他出的主意!”

事情是這樣的:郝運出了這個事情後直接被捕入獄。

根據刑法規定,破壞他人財物數額達到五千的就可以判刑。

從這個角度上講,很多事情警方‘和稀泥’其實是留了餘地。

比如說看新聞,有一些人喝醉酒了去砸車之類的。像這樣的事情既可以算是‘故意毀壞財務’,又可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還記得某部關於派出所的熱門紀錄片裡有一集,某人喝醉後破壞了一個富二代的豪車,還扯掉了對方的奢侈品項鍊。

不得不說,那個富二代是真特麼的不錯,看到那個酒鬼家境不好還有個孩子,只要了兩萬塊錢賠償就沒有追究這個事情。

富二代有句話說的很好:我以前也錯過,但是你不要讓你自己的家裡人難過,自己的孩子也難過。賠償是一定要的,這是讓他長個教訓!

對於他的法拉利損失來說,兩萬塊連噴個漆都不夠。

甚至被那個醉漢搞丟的項鍊都不止這個錢。

基本上這就相當於沒要對方賠償。

如果那個富二代非要追責怎麼辦?

三年起步!

郝運出事後直接就被關起來了。

這還真不是蕭鵬動用了什麼手段,也不是警方看到是蕭鵬的摩托車就特殊對待,甚至跟蕭鵬的摩托車價格都無關。

而是因為這個事情是發生在公眾場所,那麼多人看著錄影發到網上,這大庭廣眾之下造成的影響過於惡劣!

現在的情況就是:哪怕蕭鵬不追責也會因為他也會被檢方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更何況蕭鵬的這車實在太貴了!

說起來這個事情還有個小插曲。

都說‘位置越高膽子越小’,其實這話說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