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援非洲野生動物狩獵合法化的人有自己的一套嚴密的邏輯。

基本來說就是‘犧牲小我,保護大我’。

按照他們的說法就是:其實我們才是最保護動物的人,只有動物更多,我們才有生意,所以我們是真正的環保主義者。

我們確實收了錢帶人狩獵,但是我們也捐錢給慈善組織,給他們資金讓他們去保護動物。而且我們還可以給當地人提供工作機會,提高政府稅收和當地人生活水平,這樣政府稅收高了後就有更多的錢流入到動物保護之中。我們殺死一隻獅子,創造的經濟價值可能會保護和繁育一百隻獅子!

這是兩全其美的保護手段!

你瞧瞧,四十年前南非只有五十萬只野生動物,可是自從狩獵合法化執行現代狩獵秩序後,南非的野生動物已經增加到了兩千萬隻!還有奈米比亞,七十年代也只有五十萬只野生動物,可是現在呢?四百萬只!

這都是合法狩獵帶來的好處。

反觀肯亞,曾經那裡是‘狩獵天堂’,他們倒是禁止了合法狩獵活動,可是現在動物種群銳減了三分之二。

這個說法好像沒錯,但是……

不可深究!這些說法裡漏洞很多。

比如野生動物數量回升和合法狩獵的發展真的有關係嗎?比如說他們說捐錢給動物保護組織,可是到底捐了多少?比如說他們會創造就業機會創造稅收,真的能做到的嗎?

就說狩獵創造的財富和工作就業機會吧,就拿乞力馬費扎來說。

這裡絕對是吃了野生動物紅利的地方。

這裡有機場,有度假村,看上去是創造了很多工作機會,可是細想一下,那些開飛機的、開度假村的是普通人嗎?

普通人在這裡的‘就業機會’只是坐在街邊掀裙子攬客!

野生動物給這裡創造了大量的財富,可是留給普通人的只有殘渣!

非洲有八個合法狩獵的國家,加起來1.5億人口,可是持證獵人加起來只有一萬八千人,就算是把相關的司機、城鎮旅遊業也算上,享受到相關行業好處的人可能也就是二三百萬,比較起來1.5億的總人口,這數字真的是微不足道——但是與之相反的是:狩獵行業佔用了這些國家超過16.5的土地!

佔用了那麼多公共空間和資源卻沒有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這個事情本身就是浪費資源。

而且有一說一,在非洲搞動物保護的ngo組織很多時候都是跟貪腐政府掛鉤的,要不然別有用心,要不然就是圖財,反正就是跟保護動物沒有關係。

比如說辛巴威曾經有一個漂亮國人成立的叫做‘營火’的動物保護ngo,他們在辛巴威宣傳的真的比唱的都好聽:

他們制定了一個長期的動物保護計劃:當地的農民要允許獵人捕殺那些理論上屬於當地居民的野生動物,而‘營火’要做的是給他們部分利潤改善他們的貧困環境。

人家說了,要保護動物,先解決貧困!

在那個時候‘營火’簡直是非洲動物保護ngo的楷模!

但是隨著時間推移,遮羞布被掀開之後人們發現:‘營火’許諾的指定於辛巴威社群建設的錢並沒有花在辛巴威人身上,或者說……

壓根就沒有這筆錢!

那麼這筆錢去哪裡了呢?

還是那句話,非洲很多國家政府的腐敗超出人想象,如果出現‘解決貧困’和‘保護既得利益者’兩個選項的時候,一般都會選擇後者!

這錢都進入了既得利益者的腰包裡了!

能在這裡狩獵的都是有錢人,為有錢人服務的狩獵公司賺的盆滿缽滿,然後就有錢買通政府官員,所以他們就可以繼續頂著‘保護動物’的名號繼續追求狩獵的快樂。

至於說野生動物數量回升?

蕭鵬更願意相信那是因為國際上大力打擊野生動物相關交易的結果!

而且具體到某個物種的上的時候,並沒有所謂的‘越殺越多’的情況。一些食草動物的數量確實增多了,但是像大象、犀牛、獅子、豹子這些動物的數量已經大幅度降低!

就說坦尚尼亞!

這裡有五個種群的獅子,數量已經降到了1993年時期的三分之一!整個非洲大陸上的大象已經從一百年前的一千萬只降到了現在的四十萬只。

合法狩獵並沒有給這些物種帶來數量的提升反而帶來了致命打擊!

在厄利垂亞有阿珂扎古國家公園,嗯,理論上講那也屬於蕭鵬的領地。

曾經有人也有狩獵公司聯絡過蕭鵬,想要在那裡開展合法狩獵的活動,也曾經有ngo組織跑到那裡‘保護動物’,但是無一例外都讓蕭鵬給趕走了。

他堅信保護動物用的是鏡頭而不是槍口!

當然,蕭鵬不是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