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車上,王小春靠著座位假寐。

他身上穿著一件乾淨的土黃色舊夾克與一條洗得有些皺巴的西褲,腳上是一雙後跟磨偏的皮鞋被抹布蘸水擦得一塵不染。

這身打扮顯得他既乾淨,又精神。

可惜留著很明顯的囚頭。

再加上從監獄大門上的車。

因此,即便有些人站在過道中,也不願意坐在他身邊。

這倒讓他顯得寬鬆,隨手將行李袋放在座位上。

不過, 那張清秀的面貌和挺拔的身材還是讓一些小姑娘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對此,王小春心中毫無波瀾。

他閉著眼睛,凝神斂息,將萬事萬物置之度外。

腦海深處卻如放影片一樣,往昔舊事,紛至沓來。

王小春,江南省青山市青山鎮楊柳村人。

六年前,他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

因家裡貧窮,沒有選擇復讀,就在家幫父母種田養魚。

一年後,他喜歡上鄰近楊樹村一個漂亮女子馬春花,家人便請了個媒婆幫忙牽橋搭線。

男女雙方都看上眼,大人們就商量著定親。

然而,因為女方要求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錢的禮金。

這讓王小春瞬間感覺壓力巨大。

因此一下子就消沉了。

他父母心疼兒子成天茶飯不思,於是東借西湊,將這十八多萬的禮金湊齊,送到馬家。

雙方就在鎮上一家小酒館舉辦了定親宴。

那天他很高興,多喝了幾杯酒。

然後在房間裡想跟馬春花發生關係。

他想著錢也花了這麼多,兩人關係也定了。

發生關係也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畢竟都是年輕人血氣方剛的,容易衝動。

哪曉得他不能辦事。

這讓馬春花不禁嘲笑他。

於是雙方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馬春花的表哥錢波見表妹受到欺負,就進來聯合馬春花一起打他。

兩人在扭打的過程中,他隨手拿了一把水果刀,在錢波肚子上捅了一刀。

就因這事,他蹲了大牢,被判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