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拾遺(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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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頵道:“自當再諫。”
“憑卿再諫、三諫,我皆不從,又如何?”
陳頵聞言,不禁微微一愕,隨即囁嚅一下,回覆道:“聽不聽在裴公,而言不言在陳某。”
裴該笑問:“難道不是‘道不行,乘桴浮於海’麼?”
陳頵正色回覆道:“道與言未必契合,一言不聽,未必其道不行。倘若諫臣所言,君主必聽,則是以臣挾君也;倘若一言不聽,即掛冠而去,是偽為龍逄、比干,而擬君為桀、紂也——此非諍臣,而是要名之妄人。大司馬若有缺失、疏漏,頵自當直言進諫,若其事小,不聽也可,但請更諮於眾;若其事大,乃當固諫,即不我聽,也不至於逃去……”
他陳延思在洛陽的時候,三天兩頭上奏,就朝政發表意見,大佬們多數都是不肯聽從的,也沒見他因此而辭職啊,他最終是被人轟走的……就陳頵的認知,即便諫官也不能說自己的想法全都正確,否則直接以諫官為宰相甚至人君好了,豈有此理啊?既然如此,怎麼可能要求凡諫言而人君必從?
裴該頷首:“延思能明此意,我心甚慰。”我別招來個牛脾氣,一定揪著衣襟要我聽他的話,不聽就或者辭職,或者去撞柱子,那不是白給自己找麻煩,卻未必能產生好效果嗎?再如明清之際,大群言官(還不能算是諫官)純為要名而放嘴炮,細過必究,搞得都沒人敢認真做事了——因為凡做事必有疏漏,唯不做才不會犯錯——那種“鍵盤俠”,不要也罷。
於是裴該就對陳頵說:“我即授卿諍諫之職,望卿毋負我望。如今日所言三失,我盡知矣,卿不必復言,我及行臺別有疏漏、差錯,卿當直言不諱。”
即命書記胡飛制文,於行臺新設諍諫之職,起名叫做“拾遺”——這個詞兒當時就有,乃匡正過失之意,至於用作官名,則是直接抄了武則天的“後”智——直屬大司馬,列第五品上大夫,任命陳頵陳延思擔任其職。制文即送長史裴嶷、司馬陶侃傳閱,若是沒有反對意見,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事兒就算定了。
就理論上而言,裴、陶二人對此事不大可能堅決反對,因而陳頵便再次向裴該行禮,改口尊稱“明公”,而自稱“臣”——上下級之間,尤其某官及其自闢的僚屬,依秦漢之風即等同於君臣,起碼禮數上如此,逮魏晉而俗不變,大概要到南北朝和隋唐以後,所面非人君而以“臣”自稱的習慣才逐漸消亡。
裴該接受了陳頵的再次行禮,然後雙手攙扶他起來,順便就說點兒別的——實話說陳延思口舌甚利,裴該不打算同一天再聽他發表兩次意見了——“聞有二少年隨卿等前來,然否?”
熊遠點頭,說確實,乃是王家的王羲之和庾家的庾翼,這會兒大概正在拜會李茂約,兼求教於衛夫人呢。裴該便問:“卿等觀二少年如何啊?”
陳頵回答道:“天賦異秉,恐怕將來書法之道,唯述此二人,可為當世之鐘元常(鍾繇)、張伯英(張芝)。唯尚年少,於其經史之學、治國之能,不敢妄斷。”隨即雙眼微微一眯,說:“江左遣此二人來,得無慾謁明公麼?”
裴該聞言,不禁撫掌而笑——是個人就能瞧出來,王、庾兩家派倆孩子來關中,究竟為了什麼啊,我又豈有不知之理?他是沒打算接王導遞過來這橄欖枝的,因為裴、王如今齟齬,純因國事,不是他本人記恨王茂弘當初扯自己的後腿——哦,對於庾元規,倒是難免存著不小的惡感,難以消解。
不過也不妨抽空見見此二少年,尤其是王羲之。他沒打算留此二少年在行臺任職,一是對方年齡還小,又非甘羅、項橐,怎麼可能這就當官兒?二則庾翼將來如何,他記不清了,王羲之那可是純粹的藝術家,沒聽說有啥治國理民之才啊。
裴該當年在建康的時候,之所以特別關注王羲之,有一定的“追星”因素在——那可是書聖啊!你到後世打問打問,東西晉之交,是知道王導、祖逖、陶侃的人多,還是知道王羲之的人多?憑什麼我吃到一枚雞蛋可口,就不能主動要求見見下蛋的雞了?
要說裴該在後世,軟筆書法只學過不到一年,硬筆書法壓根就沒練過,字本來就跟狗爬似的,穿越前幾年光敲鍵盤了,恐怕連狗爬字都難擴音筆即忘。穿來此世,佔據此軀,繼承了此世裴該的諸多才能——包括經學,包括書法——要說高門世家子弟文史基礎還是打得很紮實的,放諸後世,說不定也能在什麼市級、區級書法比賽裡拿名次。
但在此世,裴該的書法僅僅中平而已,故而當李矩北歸併入幕之後,他便時常抽空前往求教。雖然本身天天打拳練筋骨,沒有特意練書法,終究日常公文批覆,下筆往往數百上千言,寫得多了,自然也有所長進。
可是李茂約雖然也算書法達人,其水平卻遠不如其妻,則衛夫人的嫡傳弟子,想必要比我這個李公子的掛名傳人強得多吧。不知道王逸少如今已經到了哪種水平了?我要不要先存他幾張字帖,將來可以傳諸子孫啊……
不過也不急,先晾一陣子再說。目前最需要花費精力的,乃是關東的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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