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嶷、裴粹等見裴該沒有第一時間表態,反倒在沉吟,不禁疑惑。好在裴該想的時間並不長,便即笑笑:“卿等所言是也,我當親往城外,迎候魯將德。”同時命郭璞將魯憑的事蹟寫成上奏,請求朝廷封其子、男之爵。

秦以軍功授爵,自公士而至徹侯,總計二十級;漢代則分封諸王,並將徹侯(後避武帝劉徹諱而改列侯)獨列於二十等爵之外。則王、侯為封爵,有食邑,受租稅,可世襲;關內侯以下為賜爵,不可世襲,但增其祿、免賦稅而已。到東漢末年,賜爵逐漸消亡,唯保留關內侯一級(建安時更加關中侯和關外侯),同時列侯亦有縣、鄉、亭之分。

曹魏末期,司馬昭秉政,自稱沿用周禮,設定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由此晉代的爵位系統就沿襲前朝,被分割為三個部分:其一為宗室,封王,有親王、郡王之別;其二為異姓五等封爵,亦有郡公、縣公,郡侯、縣侯之別,且多加“開國”二字;其三為鄉、亭侯和關內侯。

其實伯爵以下,雖有其名,賜封人數卻並不多,大概因為基於傳統,唯公、侯二字榮顯,為伯、為子、為男,受的人也未必能有多樂意吧。郡縣公多於開國時冊封,新爵則多數封侯——司馬亮、司馬倫等執政時,濫封侯爵,乃有“亮侯數千,倫侯數千”之語。

所以此前裴該為其麾下將吏向朝廷求得的爵位,基本上都是縣侯。如今他打算用封爵來嘉獎魯憑,但若仍封其為侯,就怕諸將異言——我們浴血奮戰,始得封侯,怎麼養一年馬也能封侯了?乃請朝廷下賜子爵或男爵給魯憑。至於鄉亭侯、關內侯等,不可世襲,恐怕無人以之為貴啊。

奏至洛陽,朝廷不日便即下詔,冊封魯憑為褒信子。至於行臺方面,裴該在親迎並嘉勉魯憑之後,以其熟悉高奴之事,乃命其為高奴縣令。

恢復漢代極盛時期的疆域,乃是裴該的宿志,故此才在劉曜主力離開高奴之後,仍然不遺餘力地支援陶侃的北進策略,終於收復了高奴城。此城在秦代便是關中名邑,項羽曾封董翳為翟王,使都高奴,等到劉邦“暗渡陳倉”,攻滅三秦後,即設高奴縣。魏、晉以來,上郡逐漸淪陷於氐、羌之手,其縣乃不復置。

裴該此前上奏,請求重置上郡,得到了朝廷的允可,隨即便任命虛除權渠為上郡太守,都督上郡戎部諸軍事。則上郡雖復其名,不過等同於後世的羈縻州,朝廷是根本管不到尺土寸地的。因而如今既得高奴,便須由行臺直接命吏管理了——高奴小縣,漢代也不過任命縣長而已,裴該則直命魯將德擔任縣令。

根據莫懷忠的稟報,高奴城池雖小,劉曜既然在彼處經營了將近兩年的時間,自然會加以修繕,城防頗為嚴整——實話說若是胡心不亂,彭氏不走,則莫懷忠欲以一營之兵而遽下高奴,他自己心裡也沒有太大把握——周邊可以輻射、控制的耕地,也有數千頃之多。只是人口太少,城內、城外,估算著總數也不過五六百戶、兩三千人罷了……

裴該乃與屯部掾辛明商議,即下令將高奴縣內農戶全都降為屯民,於其城東、西、北總設民屯十座,復從馮翊、京兆遷軍屯五、民屯三北上,別置於高奴城南。同時命工部召集民眾,整修從梁山前往高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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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該在策謀著北方之事,於此同時,荀灌娘則在籌劃貓兒的“相親會”。

裴該原本跟她說:“謝風、文朗、劉光等,鹹在青春,尚且無偶。”但是一打聽,敢情謝風在不久前已然定下了親事,商定來年迎娶。

裴該麾下諸將,陶侃、郭默等暫且不論,則年歲最大的是劉央(劉夜堂),已過四旬,其他多半與裴該歲數相仿,三十上下。在這年月,有條件而三十多歲都不娶妻的,其實罕見,如董彪三十一歲,長子董郃都已經十二了,其他人自然多數也都有了家室。

而只有謝風、文朗等寥寥無幾之人,年近三十尚未娶妻。原本是沒條件——從軍之前,多數家貧,湊不夠彩禮,再加兵荒馬亂,就此耽擱下來——其後則身份逐漸尊貴,乃與甄隨相同,謀娶士人之女,但士人中又有誰能夠看得上這些大老粗啊?

即便文朗,幾人真信他是文俶之孫?

不過最近情況有所不同了,既得封侯,爵位可以世襲,關中很多二三流家族乃紛紛湊將上來,與談婚姻之事——文朗就此才做了金城單氏的驕客。

那就只剩下一個謝風了,關鍵他是揚州人氏,滿嘴鳥語,官話始終說不利索,故而雖也有關中士人上門說親,卻往往見面而卻步——聽不明白他在說啥啊,條件不好談哪。

原本還有劉光可以湊數,偏偏荀灌娘瞧不起胡人;裴該還提起過裴熊,荀灌娘卻總當他是自家家奴——裴寂、裴度也是自家家奴出身,則家奴豈可娶荀氏女?那就光剩一個謝風了,還用貓兒選嗎?和直接指定婚姻,徹底包辦,又有啥不同了?

於是裴該與荀灌娘商議之後,便擴大了相親範圍,把軍中中尉以上,年貌相當,尚未娶親者,全都給摘出來了,其身在長安的,總計十七人,一併喚至大司馬府。裴該設宴款待諸將,而使貓兒於屏風後窺看——你瞧瞧誰比較順眼,可以跟你談婚論嫁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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