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是恩?是仇?(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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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熊無言以對,只得俯首聽命。
其實對裴該而言,他是真沒有恨過裴熊。本來對方就是奉了石勒之命來監護自己的,自己小瞧了他,導致在渭濱遇險,彼時各為其主,何言怨恨?況且裴熊當日在渭濱岸上,完全有機會一箭把自己給射個透心涼的,即便一箭不成,三箭又如何?三箭不中,他箭袋裡起碼還有六七支箭呢吧!
倘若裴熊真欲留難,自己又豈能順利脫身,更焉有今日啊?尤其裴熊第三箭是朝天射的,裴該心裡明鏡似的,此乃有意縱放。故此裴熊對自己實有恩惠,有恩不報,豈是君子?
從前不知道你在哪兒,故此無可答報。裴該甚至考慮過,倘若裴熊仍在羯軍之中,則將來戰陣相見,僥倖俘獲,我都必然饒他一命,更何況他已然去投了拓跋呢。兼之人才難得,這能夠把甄隨一招拋擲出去的勇士,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啊,若得拓跋重用還則罷了,既然鬱律當面不識,等若凡俗,我又豈能不留將下來,以為己用?
故此當即吩咐陶德,說你帶裴熊下去,重新梳洗一番——把他那身皮衣脫下來,換穿中國裝束,再散了辮子,改為束髮。從此他就是我貼身護衛了。
陶德自然懵懂,卻也不敢細問,只得領裴熊前往後帳,裴該這才召喚甄隨、王澤等人進來。甄隨一進帳就左右尋摸——那鮮卑人哪兒去啦?拱手詢問裴該:“不知大都督如何處置那鮮卑人,可殺卻了麼?倒也有些可惜……”
裴該簡單明瞭地回答道:“彼雖為鮮卑,卻也是我家逃奴,今既得歸,自然留下,安能殺卻?”
當時律法,奴僕逃亡,逮回來是要處死的,但按照後世的說法,這屬於“自訴案件”,而非“公訴案件”,倘若事主不究,則自可寬赦。就好比我丟了一樣東西,被公安機關找回來了,則這東西是棄、是留,要不要提出一筆獎金來酬勞尋獲人,權力在我,公、檢、法沒有強制執行某種判定的道理。
再說鮮卑,在這年月,鮮卑而為晉人之奴,或者倒過來晉人而為鮮卑之奴者,不在少數,即便正牌匈奴乃至屠各,淪落為晉人世家奴僕者也非鳳毛麟角。裴氏乃天下高門,家裡有幾個鮮卑奴僕,也不奇怪啊——司馬睿還納鮮卑女奴為妾,生下了長子司馬紹呢。
故此對於裴該的解釋,甄隨等人都不感到疑惑,只是暗想:大概也只有你們裴家,才能養出這麼能打的奴僕來吧?甄隨同時還在鬱悶,既是大都督之奴,估計我沒什麼機會再找他較量了,而即便較量,也不可能瞞過大都督,但……就目前而言,我還真沒有打贏那小子的把握……
其實他故意提起裴熊來,也有暫時岔開話題,免得一進來就遭裴該申斥的打算。可惜裴該才說裴熊是我家奴,隨即話鋒一轉,還是入了正題,喝問甄隨、王澤道:“汝等繞道而來,可有想過劉粲南下,大荔將岌岌可危麼?!”
王澤趕緊單膝跪倒,謝罪說:“末將等謀劃不密,懇請大都督責罰。”
甄隨是必須要分辯幾句的,趕緊回道:“大都督容稟,我本命陳安率其秦州兵馬,正面佯動,以迷惑胡軍,今既劉粲南下,料想陳安必然退歸大荔,三五日內,可保大荔無虞。今當快速南下,以撓胡寇之背——末將請為先鋒!”
甄隨確實很鬼,他若是直承己過,就怕裴該順杆爬,直接降下責罰來;若是砌詞狡辯,又難免觸了裴該之怒。就理論上來說,總司全域性的是裴該,裴該命其按期到郃陽城下來夾攻胡壘,他確實到了呀,至於走哪條路過來,你又沒有規定。再者說了,倘若我直道北上,胡寇卻反而繞路去攻克了大荔,難道責任也在我嗎?還不是你主帥的誤判之過?
甄隨終究不是真傻,他敢拍胸脯說老爺沒錯,敢諉過於人,說錯都是王澤、陳安他們犯下的,但不敢直接把責任朝上推,說大都督您原本的計劃就有漏洞。裴該哪怕再好脾氣,甄隨哪怕說得再有理,這直接被部下把皮球一腳蒙在臉上,任誰也不可能不光火吧?
所以甄隨不狡辯,不推卸責任,只是說這事兒尚可補救,而且我願為先鋒,希望大都督您即便欲降責罰,也請等到戰後再說吧——容我戴罪……其實沒罪,但請容我將己功以補君過。
就中道理,裴該自然明白,他本就沒打算責罰甄隨——諉過於人,非君子所為——但總想趁機申斥幾句,撒一撒心頭之火。可惜甄隨此番言論一出,裴該就如同一重拳擂在棉花上,再也罵不出口了。
只得強自按捺胸中的鬱悶,問甄隨:“大荔城內,除秦州兵外,汝等尚留多少兵馬?”
王澤回答道:“唯郡兵千名……”
甄隨趕緊搶過話頭來,說:“然以陳安之勇,及秦州兵之力,只要大都督急往相救,必可護得大荔無虞。”
王澤悄悄瞥了甄隨一眼,心說你倒是真會說話啊,而且完全聽不出來是預謀已久,還是臨時起意,是真有韜略在胸,慣能推卸責任,還是純粹的無腦之言……有些事情,他覺得還是趕緊稟報裴該為好,免得將來吃掛落——
“啟稟大都督,夫人心憂郃陽被圍,已自長安前來大荔,如今還在大荔城中……”
“什麼?!”裴該聞聽此言,不禁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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