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婚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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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澄在荊州,每天喝得爛醉,不管庶務,並且為人殘暴好殺,直接逼反了杜弢——本來巴蜀流民進入荊州之後,雖曾一度發起過暴動,但在官軍進討下已經打算投降了,結果王澄假意應允,卻發兵突襲,逮住八千男丁全都沉了長江,將其妻孥賞賜給部下,就此流人四五萬家一時俱反,釀成了更為嚴重的叛亂——他被打得存身不住,三天兩頭派人向建鄴求救,要求增援。司馬睿和王導哪有那麼多兵員物資可以給他?於是商議過後,決定召王澄到建鄴來入幕——荊、湘兩州的事情,我們還是另委能員處理吧。
王澄帶著一大家子——也包括外甥孫女裴氏和外甥孫婿杜乂——乘船離開荊州,順江而下,直放建鄴,途中經過彭澤,王敦自然盛情款待。可是王澄原本名望就在王敦之上,壓根兒瞧不起這個蹲廁所吃棗兒的堂兄,竟然當面折辱。王敦怒不可遏——原本是看在你親哥的份兒上,我才容忍你,如今你親哥早就被石勒推牆壓成泥啦,江東地界得我們這支(王衍、王澄出自王雄,王敦、王匯出自王覽)說了算——於是就在酒席宴間命力士把王澄給活活地扼死了。
雖殺王澄,但終究都是親戚,王敦放過了他帶來的那一大家子,仍舊趕上船,送去建鄴交給王導處理。司馬睿對此連個屁都不敢放,只得假裝啥事兒都沒發生過,下詔為王澄發喪,諡號為“憲”,隨即把他兒子王徽引入自家幕府,充一小吏。至於杜乂夫婦,那就暫且由王導養起來啦。
——其實裴該前幾天跟王導說琅琊王氏為江東之龍,而王澄是龍尾的時候,這位王平子就已然遇害了,只是訊息尚未傳到建鄴而已——杜乂夫婦也是兩天後才乘船抵達的。
杜乂倒並非僅僅夫婦二人互相扶持著南渡,也帶著一家子好幾十口人呢,據裴氏說他有一個妹子,前些天杜夫人來拜訪自己這個堂姑母的時候,提起來,說是容貌頗肖其兄——美男子哥哥自然會有美女妹妹——而且知書達禮,性格溫婉。裴氏這才起意與杜家聯姻,已經遣媒人去說過了,杜家明確表態同意,本打算這幾天就下定的。
“我意一二月間,使其與文約完婚,卿即可放心攜眷北上也。”
裴該心說我一心躲避包辦婚姻,本以為即將脫出樊籠,讓你追之不及,誰想到還是沒能躲過去……隨口便問:“未知青春幾何?”
“己未生人。”
裴該掐指一算,我靠這才十三歲啊!即便這年月習慣按虛歲論,也才十四,整整比我小十歲!“無乃太年幼乎?”
裴氏一瞪眼:“我出嫁即十四歲,如何年幼?”隨即壓低聲音:“據卿姊(指杜乂夫人)雲,彼天癸已至,可以婚配了,不礙受孕。”
裴該面色一沉,故意表現得非常嚴肅,同樣壓低聲音說:“天癸雖至,筋骨未健,盆骨料亦尚狹。侄兒曾聽醫者雲,這般少女即便受孕,也難安產,十胎中恐難有三胎存活,實不宜婚配……”這在他前世本是常識,這年月懂得的人卻少,再加上人的平均壽命比較短,疾病多發難治,所以才習慣早婚早育——這就跟打漁技術不過關,所以廣撒網撞大運沒啥區別,至於因此可能引發孕婦因為難產而一屍兩命,反正女人地位低,男人尤其是貴族男性,壓根兒就毫無顧忌。
裴氏聞言,不禁微微一愕:“果有此說麼?”她心說怪不得,我十四歲嫁給東海王司馬越,第二年就懷孕了,但未及三個月便即流產,此後又流過兩胎,還有一胎不足月而夭折……難道果如裴該所說,是因為年歲太小,筋骨未健之故嗎?
裴該點點頭:“不僅如此,女若多次流胎,再欲受孕,難矣哉,是早婚非止有傷婦人,且於子嗣不利……”你逼我結婚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子嗣嗎?我就從這個角度來搪塞你——就見裴氏目光中不禁流露出些許驚惶乃至悲慼之色。
雖然根據裴該這段時間的觀察,裴氏天資聰穎,也讀過不少書,即便在貴族女性中也屬於佼佼者,但終究社會環境擺在那裡,就不可能真的產生什麼獨立、自強的想法,而必然要找一個男性來依靠。最初她是依靠父兄,出嫁後依靠丈夫,司馬越死後,倘若不是司馬毗自己作死,估計裴氏就得靠著那個有名分無血緣的繼子過一輩子啦。因緣巧合,她在胡營遇見了裴該,從此就把裴該作為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依靠——即便在有了司馬裒以後——所以本能地裴該說啥,她就信啥了。
裴該一瞧有門兒,於是繼續說道:“且叔伯兄弟流離,南渡裴氏唯我一人……”仍然沒把裴嗣父子算進去——“杜氏女入我門,即為主母,當掌內事——豈十三四歲少女而可支撐裴氏家業者乎?再者,我將北渡長江,往赴徐方,篳路藍縷,重興家業,攜妻同往,多為不便;而若使之留居建鄴,長久分隔,又恐彼心生怨懟。夫婦若不睦,子嗣不易得,家族亦難繁盛啊。”
裴氏聞言,不禁皺眉,於是就問裴該:“似此當如何處?既已有言,豈可絕之?恐卿姊為其夫家所責……”這要是別的家族還則罷了,既是親眷,而且不是人先湊上來的,是我提議的,才交涉到一半兒突然改口,杜夫人多丟臉啊?杜家好不容易能夠聯上這麼段好姻緣,半中間黃了,從此還能給杜夫人好臉色瞧嗎?
裴該略略抬眼,瞟一眼裴氏的神情,貌似非常為難。他跟裴氏相互扶持以至今日,即便原無親情,逐漸地也都培養出點兒來啦,再加上無論在胡營還是在建鄴,裴氏都挺給自己面子,相互間配合得也還算默契——這要是換一個性情、見識遠不如裴氏的女人,說不定早就把姑侄二人全都坑陷在胡營裡了!既如此,他又怎能眼睜睜瞧著裴氏為難,自己卻當沒事兒人一般?
想了一會兒,不禁輕輕嘆一口氣:“正不必絕之也……”
對於在這年月找到個合適的物件,哪怕不是自由戀愛,只要三觀不太偏、性情頗契合,裴該感覺都難如登天——尤其在覆舟山上見過那些喜歡病態美男子的女文青之後——基本上已經放棄了。那麼無論為自己考慮,還是為家族考慮——雖然他沒怎麼把家族放在心上,但這年月不顧家族,必罹罵名,也會影響到自身的事業啊——包辦婚姻都是道邁不過去的坎兒,無奈之下,也就只好向命運低頭了吧。
裴該雅不願認命,但問題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想在婚姻方面牽扯太多精力,也不願因為所謂的“悖逆禮法”,而影響到自己的恢復大業——事亦有不得不權者也。
當然裴氏終究不是裴該的爹孃,她也只有提議權而已,最終決斷還得裴該自己來下,他在這段包辦婚姻當中,多少掌握著一些選擇權。那麼該選擇誰家女子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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