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9章 30萬一月的房子(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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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亮點點頭,落寞的離開。
顧清雨坐回座位。
顧母問道:“清雨,你什麼時候交了個男朋友,我們怎麼不知道呢?”
“媽,你也知道,這是我交男朋友,用得著向你們說明嗎?”
“哎,我們帶你到這麼大,你現在要交男朋友了,這麼大的事情,你怎麼能不跟我們說明白呢?你不知道我們會很擔心你的嗎?”
“媽,我這麼大一個人了,平時也是一個人在外面住,你們什麼時候操過我的心了?你放心吧,要說我被男人騙,也早就被他騙了!我又不是小姑娘了,你們還能不准許我談戀愛?”
“你!你這孩子,氣死我了!我不是不准你談戀愛!你交了個什麼樣的朋友,總得讓我們知道吧?”
“還不到時候,等時機到了,我會帶他回來的。”
顧母放低聲音問道:“你和他不是好上了嗎?怎麼還不到時機?”
“媽,什麼年代了!你不會覺得,女人和男人辦了那個事,就得嫁給他吧?”
“那當然了!你不嫁給他,為什麼和他好?”
“我愛他,就和他好。”
“這是什麼邏輯?”
“這就是愛的邏輯!”
“……”顧母輕撫心口,“我、我要被你給氣死了!不管什麼年代,哪有這樣的愛情觀?你不打算和一個男人結婚,你為什麼要和她好呢?你這不是作踐自己嗎?”
“媽,你這是老古董思想了。我們年輕人,只想享受當下!誰說我就吃虧了呢?他比我優秀,他給我錢花,他也付出了他的愛。我享受了當下,這就是我的快樂、我的生活!”
“你、你怎麼能這樣?你是個女人!你不吃虧?你想過沒有,如果他只是玩一玩的呢?以後他離開你了,另外再找一個女人。可是,你以後還怎麼嫁人?哪個男人還要你啊?”
“我就是我,喜歡我的人,他自然會要我。什麼年代了,結婚還要求是原裝的?”
“……”顧母再次被氣炸了!
老一輩的人,無論如何也理解不了年輕人的想法。
沒有結婚,女人和男人,就不應該發生那種行為!
女人一旦有過那種行為,以後還怎麼嫁人?
顧清雨道:“媽,我的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我自有分寸。”
“分寸?你有什麼分寸?那個男人是誰?他住在哪裡?我跟他說去!”
“你找他做什麼啊?你和我都代溝,你和他之間更沒有共同語言了。”
“我問問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態度?他是不是要娶你?如果他不娶你的話,我想請他遠離我的女兒。如果他娶你的話,那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媽,我不會告訴你的。”顧清雨道,“這是我和他的事。以後如果真要談婚論嫁了,我會帶他回家的。”
“他是個人物?”
“什麼人物?”
“就是很有名的人物啊!不能隨便露臉?”
“可以這麼說。”
“他很有錢?有多少錢?”
“多得數不清。”
“那他給了你多少錢?”
“他沒給過我多少錢。”
“小雨,他不是給你租30萬一個月的房間嗎?他沒有給你錢?”
“媽,房是房,用度是用度,我不可能伸手問他要錢。”
“那你圖他什麼啊?”
“我不圖他什麼。我愛他,這就足夠了。”